率先为“质量建设”立法 深圳拟推负面清单制度

2014-08-25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张小玲南方日报记者张玮“深圳将推行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制度和权责清单制度,划定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深圳市法制办昨日公布《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第八稿)》(以下简称“质量条例”)。深圳市法制办主任王璞表示,该条例已七易其稿,将争取年内提交市人大审议。据悉,这将是全国“质量建设”的*个地方立法。

记者注意到,“质量条例”对**行政行为作了约束,要求市、区**加快转变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划定权力边界;推行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即这个(负面清单)范围之外的都是放开的,都可以做,负面清单实际对**是一种相对约束,对社会是一种放开。”深圳市法制办解释。

深圳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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