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见习记者关婉灵通讯员邹妙龄 昨日,南都记者从佛山市慈善会获悉,《佛山市慈善会大病医疗救助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和《佛山市慈善会大病医疗救助儿童白血病救助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正式实施,佛山本地患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困难家庭儿童(0-18岁)可以向市慈善会申请救助,*高可获12万元救助。
根据试行细则,佛山本地户籍儿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即1020元以下),发生心脏瓣膜**手术,且个人自付部分在一年内累计超过2万元,可以申请救助。患病儿童从佛山转到外地就医,还需提交佛山市内收*医院的转院证明。如果申请成功,市慈善会将对患儿每人***给予1万元救助。
在白血病救助方面,佛山本地户籍儿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4倍以下(即2040元以下),而且个人自付部分在一年内累计超过2万元,可以申请市慈善会的救助。对患白血病的儿童,市慈善会将给予日常特殊门诊救助金每人***2万元。如果白血病儿童发生骨髓移植手术,将根据手术所需的总费用给予每人***救助1万-10万元。
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儿童家庭可以到各区镇(街道)慈善会或社会工作局进行救助申请,市慈善会每月会举行评审委员会对当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然后进行救助。
市慈善会现在正逐步建立佛山市慈善会大病医疗救助体系,现在已经成立市慈善会妇女“两癌”救助专项、佛山市慈善会大病医疗救助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和佛山市慈善会大病医疗救助儿童白血病救助项目三个项目,另外,市慈善会正在研究制定异地务工人员大病相关救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