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张在欢记者昨日从佛山人社局获悉,自3月1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正式施行以来,全市已发出劳派遣经营许可证69份。
3月1日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新规规定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10%,用工单位也要同工同酬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务者,并大大提高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门槛。而之前,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并且没有赋予劳动行政部门有效监管手段,导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增长较快,一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皮包”公司进入派遣行业,无力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佛山市注册登记的劳务派遣企业共225家。佛山人社局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发出劳派遣经营许可证69份,涉及劳务派遣用工295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