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遭遇“穗六条” 400多万房款吊水漂?

2014-08-29来源 : 互联网

客岁7月,街坊李蜜斯在番禺一楼盘为其母刘姨买下一间面积273平方米的房子养老,至今李蜜斯已缴纳3次房款,并付出了母亲一年的社会**金。然而,客岁11月突如其来的“穗六条”,让李蜜斯的母亲无法过户。此后,李蜜斯多次与开辟商交涉,试图取回本身已缴纳的房款,但遭遇开辟商的几回再三推搪。无奈之下,李蜜斯将开辟商告上法庭。昨日,大石人民**开庭审理此案。

付了400万,过不了户

据李蜜斯介绍,客岁7月她为母亲在该楼盘买了一套房,“那时也为母亲缴纳了一年的社保。”李密斯说,房子价值550万元,那时签定的认购书划定,从2013年7月到2014年9月分4次缴纳房款。截至本年8月,李密斯已缴纳3次共400多万元房款。

然而,客岁11月广州市**“穗六条”从头规定了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对外埠人购房的准入门槛提高,要求限购一套住房的外埠家庭供给“购房之日前5年内涵本市持续缴纳3年以上小我所得税缴纳证实或社会保险缴纳证实”,而之前外埠人在广州买房需持续缴纳个税和社保的年限为1年。“一听到政策有变更,我赶紧与售楼部沟通。”李蜜斯说,那时售楼部回应称“会积极与房管局商榷,可能11月份前签订购房和谈的业主,按照本来的划定缴纳一年的社保就可以过户。”

想退款,却遭遇推诿

此后李蜜斯多次与开辟商交涉,但对方一向以各类来由敷衍。“律师说对方是违规操作,此刻过不了户是因政策变更,这是不成控身分造成的,售楼部应全额退款。”李蜜斯暗示,她曾多次与该楼盘一名谢姓司理沟通,但每次都只收到“再等等吧,或许有变数,我们会跟进”之类的说辞,“*后爽性不接德律风”。

从李蜜斯出示的认购书和发票上记者看到,该楼盘还擅自改换了认购书,“那份认购书昂*的认购日期是2013年7月,而末尾的签字日期是2014年4月。”这让李密斯很无奈,“给白叟养老的房子,此刻住不成还要受气。”

开辟商:走司法路子解决

8月26日下战书,记者伴随李蜜斯来到该楼盘的发卖部,但该楼盘发卖部人员**接管采访,“卖房时他们讲得很清楚,不会不交楼,一向有跟业主跟进,具体环境法庭上见分晓吧。”

对于售楼部的说法,李蜜斯暗示难以接管。“8月初售楼部叫我补交材料说可以退款,然后一向迟延,始终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时候。”李蜜斯称,受“穗六条”影响,本身的环境并非个例,“已告状该楼盘,只想经由过程司法路子让对方全额退款。”

昨日下战书,大石人民**正式就此事开庭,但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番禺房管局:未缴满一年社保 新政前签认购书也无效

昨日下战书,记者致电番禺房管局。接线工作人员暗示,在“穗六条”**后,房管部分**了两个弥补文件进行申明,“假如在客岁11月18日新政**前,购房人社保已缴满一年,且新政前已签定认购意向书、并可供给付出*笔房款的银行转账凭证,是不受购房新政影响的。”

该工作人员暗示,李蜜斯并不属于上述环境,“若是在新政前,购房者未缴满一年社保,即使签定了认购书、付出了房款,也不合适前提,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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