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莞人子女参加医保范围倍增

2014-08-29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陈静 现在,不仅新莞人职工可以在东莞享受社保待遇,其子女也能在莞参加医疗保险了。昨日,关于这一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化的新闻发布会,在东莞市会议大厦举行。南都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今年9月1日开始,试点学校将扩大到全市125所幼儿园和中小学,预计将有3.8万人有望受惠。

但也有人对试点学校多选在**学校表示质疑,因为新莞人多就读于民办学校,而民校仅占试点学校不到10%。市社保局表示,学校是由各镇街****的,他们比社保部门更了解情况,所以初步方案定为如此。试点调研后,下一步有望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前期试点:已有7400多名新莞人子女参保

从2012年9月1日起,东莞就已经在全市的38所学校内,开展*批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当时由各镇街和松山湖管委会在其辖区内选择1所学校开展试点。这一试点,*次实现了东莞医保基本险由户籍人口、就业人群向非本市户籍、非就业常住人口扩展,是东莞社保在医疗保险领域的又一突破。

参加这一医疗保险的新莞人子女,其在缴费和待遇等方面,都和本地户籍人口一致。从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共计有7400多名新莞人在莞就读子女参保。据社保部门统计,共有327人次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医保基金人均支付0.95万元;共有2.1万人次享受社区门诊待遇,基金人均支付27元。

存在问题:试点学校少参保容易中断

经过前两年的试点工作,市社保局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试点学校数量少、学校类型单一、基础教育阶段连续参保中断,这也是目前反映的*突出问题。

目前,全市共有试点学校38所,除5所市属学校外,各镇(街道)只有1个试点。其中,*批试点学校以小学居多,共有27所,占71%;中学11所,占29%;但并没有幼儿园。新莞人子女由于不能进入少量的试点学校就读,就无法得到参保机会。

另一方面,由于每个镇(街道)只选取一所学校试点,不能形成幼儿园、小学、中学较为完整的就学参保体系,可能导致很多正在参保的人群,由于升学至非试点学校,其参保关系中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莞籍职工子女参保的积极性。

在前期试点学校中,民办学校仅3家,而大部分新莞人子女也都在民办学校就读,导致这部分群体参保的机会大大降低。

新政方向:每个镇街新增2所试点学校

鉴于以上几点原因,新莞人学生家长为子女参保的愿望与社保部门预期还有一定差距。据市教育局和市社保局的统计,*批试点学校中符合条件的人群中,只有3成多的人购买了东莞医保。

为此,东莞市**现在**了新的扩大试点范围方案,从今年9月1日起(下周),每个镇街道增加2所学校,作为新莞人在莞就读子女参加基本险的扩大试点学校,使各镇街的扩大试点学校,与前期试点学校形成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各有一所的完整“升学参保链”,以利于参保关系的有效衔接。

此外,全市所有含高中的学校,也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从目前各镇街**试点学校情况看,预计全市将新增87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参加试点,是上次试点学校的2.3倍,加上之前的38所试点学校,共有125所。预计共有3.8万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在试点学校就读,他们将成为新的受惠人群。

解读

王先生老家在湖南,儿子在东莞一家试点学校就读,没有东莞户口。如果他想为儿子购买东莞医保,每月要缴纳的医保费用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06元×1.5%=37.59元,合计一年医保费用支出约为451元。

1

参保条件

要在试点学校注册

参保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非本市户籍且在试点学校注册或具有学籍的在校(园)学生(幼儿);

2、其父、母任一方在本市就业且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

2

缴费手续、标准

个人1.5%,财政补贴1.5%

符合参保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以试点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4年7月-2014年6月为2506元/月)的3%,其中个人1.5%,财政补贴1.5%。

3

参保待遇

和莞籍人口同等待遇

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连续参保缴费满2个月不足6个月,住院及特定门诊中的基本险*高支付限额1万元/年,大病保险*高支付限额10万元/年;连续参保缴费满36个月,住院及特定门诊中的基本险*高支付限额20万元/年,大病保险*高支付限额30万元/年;社区门诊按70%的比例支付,不设限额。

4

个人缴费部分

学校可按学期代收

由试点学校代收代缴,学校可按学期代收医保费,即每学年上学期收取9月至次年1月医保费,下学期收取2月至8月医保费。

学校代收的医保费须按月向社保缴纳,收取的费用全部存入医保缴费专用账户,社保部门按月从该账户扣取当月医保费。

财政补贴由市财政和学校所属镇(街)财政共同分担。

5

小账本

个人一年支出451元

会间猛料

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南都:这一次开放试点的学校,大部分都是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只有13所,只占不到10%。而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多是民办学校,请问这样的试点是否有意义?

市社保局医保科科长袁鹰:试点学校的选择,我们也很注重平衡关系。这个试点名单是由各个镇街**的,他们比我们更熟悉学校的情况。这只是目前阶段的试点范围,下一步要对试点情况做全面总结之后,有可能会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释疑

参保期间父母停保子女还可续保

Q:在试点学校参保*多只能到高中,高中毕业后还能参保吗?

A: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在试点学校就读,一般应当参保至高中毕业为止,毕业后由学校办理减员。毕业后,如仍在本市就读大中专院校,可按东莞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的办法由所在大中专院校办理参保。如参加工作,则应按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办法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

Q:已参保的学生,如其父母停保,该学生是否也需随之停保?

A:如父母停保,但该学生仍在东莞的试点学校就读,可继续参保。

Q:中途转学是否需要办理停保或转移?

A:参保学生中途转学,已按月向社保缴纳的医保费不予退还,转出学校应在发生变更的当月办理减员并停保。如果转到其他试点学校就读的,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增员。如果转到非试点学校就读或转到市外,本市社会保险关系须终结,当月已缴费的可以享受待遇至当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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