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噪音如何解决?下月底网上听证

2014-08-29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徐艳实习生黄勇浩还在为公园内广场舞大妈“制造”的噪音苦恼不堪?还在为逛公园时看到突兀的**会所、酒吧而扫兴?赶紧报名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的《广州市公园条例》网上立法听证会吧,通过听证会表达你的声音,贡献你的智慧,一起来解决这些公园难题。

这是继2012年11月广州市*次举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网上立法听证会后的第二次实践。本次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将有20个名额,并通过在广州日报、大洋网、广州人大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官方微博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征集遴选。听证会时间为9月22日(星期一)至9月29日(星期一),一共8天。网上报名时间从9月1日至9月10日,网址是:http://www.dayoo.com。

网上听证会焦点

A公园健身、娱乐活动噪音怎么解决?

近年来,公园里的广场舞开展得如*如荼,“广场舞”甚至成了“中国大妈”的另外一个鲜明标签,也成为公园管理的一个大难题。

在广州市人大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一审的《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并没有“一刀切”规定不能使用喇叭等扬声器,而是规定“使用其他扬声设备和乐器的,不得产生干扰他人的过大音量”,并且将噪音标准进行量化:不得超过80分贝。

B公园应禁哪些商业服务设施?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以园养园”、“围墙经济”的背景下,市内各主要公园逐步将园内原有配套设施(职工餐厅、小卖部、游乐场所等)和临街围墙等进行改造建设后作为商业服务设施向社会推出。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园收入,减轻了财政对公园建设和维护的负担,也为市民游园提供了方便,但存在占用公园绿地、环境污染等问题。

《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也**关注了这类非法占用公园用地的行为,规定**管理的公园,禁止建设会所、酒吧、夜总会、酒店、宾馆等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商业服务设施,并且禁止将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改建为商业服务设施。同时规定在这个条例实施前已建成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商业服务设施要在5年内拆除或整改。

拆除整改无关的商业设施是一方面,但是另一方面公园内应该设置哪些必要的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市民们如果有什么好点子,就来网上听证会说一说吧。

标签: 广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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