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优异中小学生可跳一级

2014-08-30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薛冰妮梁艳燕实习生刘迪迪张淼广东**新规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若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经审批可跳一级。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可以跳一级。

跳级须在学年开始时进行

昨日,广东省**公报发布了该细则。该细则从今年8月25日开始施行。细则在第7章明确规定了升级、跳级、退学的详细规定。尤其值得注意是细则明确了跳级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细则的第33条明确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义务教育阶段书面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书面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跳一级,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跳过年级视为受完相应年限的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开始时进行。”

有家长何先生称,他的孩子学业超前,允许跳级可让孩子能够选择更合适的教育环境。但学校方面却表示有担忧。天河区某省一级小学负责人表示,现在电子学籍就等于学校的学位“一个萝卜一个坑”,每个班都不能多收一个学生,如果有学生跳级,但班上没有空余学位接收,怎么办?

孩子提前入学基本不可能

细则要求,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不变。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这意味着不足龄幼儿想提早入学将不大可能。

那么家长能否放弃学籍,直接给孩子找一个小学入学?对此,***门表示不可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从入学初期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无论是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还是高等教育等领域,学籍号均是**的“通行凭证”。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开除学生

近年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的处分随意,无法可依备受争议。本次细则明确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奖励和处分办法。

细则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能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应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细则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各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实行固定阶梯式能力分班,不得设**班、实验班等。义务教育各年级编班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调班。义务教育**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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