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财政资金328万追收税费231万

2014-08-31来源 : 互联网

审计报告

南都讯 昨天上午,在中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听取了《关于中山市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涉及111个市级预算单位、24个镇区及4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审计后,已收回财政资金超328万元,追收税费超231万元。该审计报告详细披露了审计出的问题,被称为“中山史上*好的审计报告”。

3个月后上报问题整改情况

中山市审计局对2013年度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分六大方面,包括市级财政管理、地方税收征管;对交通公路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47个**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并对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审计涉及111个市级预算单位、24个镇区以及4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

对于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要求依法整改,收回财政资金逾328万元,追收税费逾23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近74万元,制定和完善制度规范18项,处理有关责任人3人。

昨**午,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中山市审计局负责人表示,“问题已经向市**汇报了,正在督促单位整改。有些项目是去年完成的,有些整改已经结束了,有些正在整改。3个月以后,会把所有问题的整改情况再汇报给市**,市**再专题汇报给市人大。每年大概都是11月份”。

没有掩盖发现的问题

昨**午,中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四组进行讨论。在这四组讨论中,提到了《关于中山市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认为该审计报告敢于正视问题和揭露问题,没有掩盖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是历年*好的一个审计报告”,分组讨论第二组召集人、中山市人大常委关乐棉说。

在各组汇报审议情况时,4组均表示,下一步希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注意整改和跟踪落实。其中,第2组在汇报时表示,审计成果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没有用来对相关部门进行教育和问责,希望加大对审计报告揭露出来问题的部门问责,建议人大对审计报告揭露出来问题的部门进行质询和问责。

市级财政管理

个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仅1/4

审计抽查发现,市交通运输局对省下达的农村候车亭建设补助专项资金350万元统筹使用力度不足,致使该项资金2013年预算执行率仅约25%;市财政局未及时将预算单位已无需使用的装修、办公家具及其他设备经费近110万元划拨回国库,滞留基建账户闲置未用。

另外,部分纳入**采购类别项目未严格履行采购程序。市人防办、散装水泥管理站等6个单位的服务类项目未履行**采购程序,自行委托将超10万元限额的培训、雇用人员、建设运营维护、会议、比赛等服务类项目外包,涉及金额合计近233万元。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组织设施的一项地方公路养护路面维修工程近41万元,未执行**采购。

部门预算执行

部分单位虚列当年支出

2013年12月,市法制局提前支付承办单位培训费18万元,资金至审计时仍未使用。2012年和2013年的12月,市环境保护局分别提前支付会议策划费10万元、9.35万元至承办单位,至次年会议项目才执行完毕。2013年12月,市****局、食品药品***将车辆费用5.33万元、7.6万元转入加油充值卡。

给未取得学历工作人员报销学费超20万

2013年,市气象局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2名工作人员报销学费20.5万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交通工程造价专业技术管理费”等三个专项中列支单位人员考试费用3.25万元;市食品药品***在委托认证业务费中,以发放加油卡的形式补贴检查人员公务交通费11.2万元;市交通信息中心、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从公务费中列支14.3万、1万元,购置加油卡发放交通补贴;11个单位在会议期间发放现金20.72万元等。

部分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存在漏洞

市交通运输局对货物港务费征收不力,对已开具缴费通知书的货物港务费70.93万元未及时收取,对欠缴单位未执行滞纳金规定,对委托代收企业监管不力,致使个别委托代收企业截留2013年货物港务费138.88万元(至2014年2月已清缴);市人防办违反规定批准4个建设项目的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无依据批准1个建设项目延期缴费217万元;市公路局2008年收到车改拍卖款166.27万元、2012年收到征地补偿款294.55万元均未上缴财政(至2014年4月已清缴)。

另外,市国土资源局等13个单位没有及时将2013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财政资产系统,涉及金额约971万元。经审计指出后,7个单位已补录了相关的固定资产。

地税局税收征管

少征17家企业房产税等约1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市地税局全年组织税费收入309.81亿元,其中组织工商税收收入19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0.33%;契税收入17.54亿元,比上年增长32.4%。

审计调查发现,市地税局少征17家企业房产税等约177万元,7家市场土地使用税4.91万元,2笔房产交易契税2.73万元。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过纳税期限仍未申报缴纳契税共约2367万元以及缴纳相应的营业税等税费;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27.68万元。

因涉税信息获取不够完整,更新滞后,审计抽查8家企业的自用或出租房产面积发现,地税系统登记数据比企业实际拥有的房产面积少约10.7万平方米,导致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够准确。

国有企业

两大国有企业集团亏损近3亿元

市审计局对城投集团、旅游集团、公建集团、交通集团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旅游集团和城投集团近三年经营亏损较大,其中旅游集团亏损约1.52亿元,12家托管企业亏损约2265万元,城投集团亏损约1.44亿元。

城投集团由于投资调研不足、管理执行不力,2011年建设的医疗废物处理二期生产线已闲置,造成损失约1282万元;2011年拍卖竹苑广场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赔付违约金近270万元;2012年因未及时终止已停工工程的委托编制预算合约,致使多付中介费用175万元。城投集团下属板芙城投公司征回的部分土地未采用公开方式,以低于市场价出租。经测算,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所收租金低于市场租金约1004万元。

交通集团部分借贷资金闲置。同时,该集团近三年超限额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约2261万元。

另外,中山旅游产业有限公司未如实登记大鳌溪46亩土地使用权及部分简易厂房,亦未能追回委托他人代收的租金;富华酒店未经审批补偿承包人装修投资损失200万元;交通旅行社账外核算“直通巴”业务服务费,涉及收入近235万元。

**投资建设项目

有雨污分流工程偷工减料

福源路至阜港公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某迁改工程承包单位将承揽的工程违法转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公司,涉及金额约2114万元,另一分包单位将所承担的任务违法再转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公司,涉及金额60万元;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一期工程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情况。

弘义楼、新岐江公路、城桂路改造等5个工程项目投资超概算约1.76亿元。祈安苑二期及扩建工程、南头客运站幕墙工程、古神公路二期古镇段供水管道迁改工程等14个工程项目多计预算造价约2188万元。省道S365麻阳线麻斗至神湾段扩建工程、县道575线中山港达大道改建二期工程、新岐江公路V标段等6个工程项目多计结算造价近700万元。

镇区审计

个别机关工作人员虚报冒领市级专项资金

2012年,沙溪镇社会事务局个别工作人员冒用低保、低收入、优抚对象的名义,套取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和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两项市级转型资金约10万元。经审计指出,沙溪镇已追回并上缴上述款项。市审计局已按照规定将该情况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个别专项资金执行率为零

2012年黄圃镇共有43个专项资金执行率为零;横栏镇3个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50%。2013年西区办事处共有23个专项资金执行率为零,30个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50%;火炬开发区水利工程、科技创新资金预算执行率为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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