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获332万城市维护金

2014-08-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张奇锋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公布了2014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分配计划,包括欠发达市在内全省共有15个地级市获得资助,金额达到了1.33亿,其中江门获得建设资金332万。

根据《**城市维护资金管理办法》,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分配对象为:人均可支配财力等于或低于全省市县级人均可支配财力1.5倍的欠发达市本级、人均可支配财力等于或低于全省市县级人均可支配财力0.8倍的县(市)。

本次分配计划,全省共有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5个地级及其下属县市获得资金,省各直管县亦纳入补助,总共发放资金13296万,其中江门获得332万,分别为台山的114万、开平的115万及恩平103万。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用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维护建设。广东省补助计算公式为某地区补助资金=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总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系数×1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系数×15%+城镇化率系数×1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系数×15%+综合人口系数×15%+人均可支配财力系数×20%+工作任务量系数×5%)×地区系数]。

标签: 江门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