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无不合格记录 方可申报“市政府质量奖”

2014-09-0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肖伟昨日,南都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中山2014年度市**质量奖评审申报工作已启动。今年质量奖申报条件须企业2013年度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在近三年***或**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及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出口产品三年内未发生因质量问题被退货或通报的情况。

据市质监局介绍,市**质量奖的申报对象为: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企业(食品、药品类企业暂不列入申报范围)。“评质量奖*要条件就是质量过硬”,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企业的产品、服务、工程、环保质量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近三年***或**质量监督抽查中必须没有不合格记录及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则须零质量事故;出口产品三年内未发生因质量问题被退货或通报的情况。

此外,申报者须符合国家和省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要诚实守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同时,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出入境检验检疫、劳动**、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据介绍,申报企业须经济***,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同时2013年度年销售额需达到1亿元以上(获统计部门确认)。

提个醒

10月25日截止申报

中山市**质量奖的申报时间到10月25日截止。申报程序包括:申报企业须如实填写《2014年中山市**质量奖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可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zsqts.gov.cn直接下载),制作包含申报材料内容的光盘(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光盘一份),并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与光盘*先提交到所在镇区**经信部门,各镇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并加注推荐意见后,报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人:李毅寒 联系电话:88321627 邮箱地址:zlk8324900@163.com

标签: 中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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