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银行经营失败,不仅股东权益受损,还将损害存款人利益,严重情况下还会影响金融稳定、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这已有前车之鉴。当前,我国金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利率与汇率的市场化、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等重要改革措施正在推进或将要加速推进。
阎庆民指出,“有风险意识”要求发起主体对试点银行要有清醒理性的认识,合理确定经营策略和目标,**道德风险。
“有制度安排”,要求试点银行尤其做好两项制度设计:一项是持续经营期间的内控与风险管理制度设计,要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自我约束机制,构筑风险防范的**道防线;要制定科学审慎的风险管理策略和程序,构建风险防范的第二道防线;要加强内部审计和尽职监督,构建风险防范的第三道防线。通过三道防线共同作用,**试点银行审慎稳健运行。
另一项是风险处置安排设计,明确经营失败后的风险化解、债务清算和机构处置等安排,由发起主体以合同方式**承担剩余风险,防止风险传染和转嫁,以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试点初期不先行制定统一规则,由发起主体自主**自担风险的模式,自愿**承担经营失败的剩余风险,对存款或其他债权实行全额或差额赔付,相关赔付责任应有健全的法律手续,明确、充分地体现在银行章程中,**自担风险的实现形式合法、有效。
阎庆民说,“有承担实力”要求发起企业、**受益人和剩余风险承担主体应**接受银行业监管部门的延伸监管,定期报告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特别是净资产的变动情况,以**银行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续保有流动性支持和存款赔付能力。防止相关风险责任人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赔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