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电梯费不修电梯,一年内5户被偷麦地泰雅居业主罢免现物管

2014-09-02来源 : 互联网

业主在投票罢免物管公司,物业公司不承认该结果。

南都讯 记者蒋奇政 上周五,麦地东鑫大厦泰雅居283户业主在河南岸斑樟湖居委会的见证下在小区内宣布通过投票决定解聘现惠州市泰安居物业有限公司东鑫分公司。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以“业主受业委会误导,程序不合规”为由拒不认可投票结果。律师称物业公司的上述说法并不成立。

业主每月交电梯费,电梯坏一个月无人修

7月29日麦地东鑫大厦B座电梯至今仍停运,成就了业主更换物业公司的决心。

业主代表徐蔚称电梯主板损毁导致停摆,但物业公司坚持让该楼152户业主缴纳维修费用后才进行修理,“2部电梯损坏一部导致另一部电梯超负荷运载很危险。”

引发徐蔚和其他业主指责的理由在于,物业公司除每月收取正常物业管理费外,还征收了业主58元每月的电梯费,在业主看来物业管理费的开支范畴应该包括设备运行费用,本来已经缴纳电梯费,现在要修又要缴费,“电梯费不修电梯干吗用?”业主刘先生提供的物业费缴纳清单证实了缴纳58元电梯费的事实。

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因所在楼栋的维修资金尚未收齐故无法申请维修资金,只能由业主出*修,“此前**垫付了5万元的电梯钢丝绳费用,但业主一直拒不缴纳,我们也没办法只能维持现状。”

惠州**物业管理人房云俊称,东鑫大厦电梯维修可以动用维修资金。房管局新维修资金使用条例细则明确称,电梯运行涉及业主人身安危可以先行使用。维修资金没有交齐,物业可以先行申请维修资金后向未缴纳的业主进行追讨。房云俊还解释,这种主板损坏属中修范畴,一般是物业公司先行维修后,再向业主或者主管部门申请维修资金。

一年内5户被偷,物业不认可“被盗”

业主坚持更换物业公司的另外一则理由则是,小区居住安全得不到任何**。

一位在泰雅居B座的阿姨在受访时称该栋楼48户,年后至今已经有5户被盗,超过5位业主证实了上述说法。但物业公司并不认可。物业公司林经理在受访称,被盗的事实只有公安认定了才算,“门窗都完好无损,怎么会被盗?”与此同时在上周五的采访中,林经理还要求业主拿出被盗的相关证据。

业主代表徐蔚说,此前物业每家收取了2000元的门禁监控费用,但现在都没装,“发贷款名片的、送快餐的随便都来来去去。”南都记者确认进入其小区内部,经过保安岗亭的时候没有任何保安询问。

林经理坚持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尽到了其履行的职责,并把小区安全因素归结于很多业主把房子出租给其他人做非住宅使用,“我们无法干预业主的行为,但这确实使小区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此外林经理还解释,被盗事件多是因为小区人手实在调配不过来。

物业公司拒不承认业主投票结果

在上周五的小区公共广场内河南岸斑樟湖居委会以及斑樟湖派出所的见证下,283户业主投票通过解聘物业公司,仅1户业主反对、11户业主弃权,超过1/2业主及1/2物业面积的业主支持解聘。

但物业公司拒不承认上述结果,并且质疑其投票程序的合法性,林经理称业主是受到误导后才投票,他解释业委会成员私自登门造访业主,投票过程没有物业、居委会工作人员作为第三方见证,这种投票和解聘是不成立的。但在投票结束后,参与见证的河南岸斑樟湖街道办以及斑樟湖派出所都签名确认上述事实。

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更换物业是业主的权利,由业主做主。《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除动用使用维修资金及小区重大项目改造、扩建外,其他情况超过一半业主同意执行即可。

林先生说,即便该结果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同,物业公司退出也是有条件的。“2002年接管小区以来,至今小区业主共欠水费、公照费、电梯费几十万元,我们还投入了很多设备,新进物管或者业委会必须偿还这些费用。”

对此房云俊解释,欠债是经济问题,物业可以通过追缴或者法律手段来收款。惠州尚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邹朝贵表示,如果业委会召开的业主大会符合程序,那解聘物业公司的事实就已经成立,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拖欠物业费而**退出,“这个理由不成立,即便是物业退出了,但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的债权依然存在,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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