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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市已启动校车更新补贴工作,年底前更新“大鼻子”校车的,在限价内按照车身价的20%予以补贴,*高补贴8万元,力争2014年完成50%以上的校车更新(昨日《深圳特区报》)。
报道同时披露,2015年1月1日—6月30日更新的,在限价内按照车身价的10%予以补贴;2015年7月1日—12月31日更新的,在限价内按照车身价的5%予以补贴。这意味着虽然都是校车更新,但补贴标准却分阶段递减,给人一种校车更新“要买趁早”的激励。不过,在笔者看来,校车更新毕竟不是校车促销,光靠“要买趁早”激励恐难实现既定目标。
由于深圳**学校实行就近入学,根本不用校车接送学生,故全市目前拥有的2800辆校车中,绝大多数属于民办学校。不但校车采购,而且司机配置、日常保养、车辆年检等相关费用,均由民办学校自身负担。尤其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校车多为负债经营。其实,对于民办学校而言,校车运营是不得以而为之,乃争夺生源使然。而从2012年初,市交警部门负责人曾透露深圳正考虑将全市校车统一由专业公司运营,由**对校车公司进行财政补贴,如今变成对校车更新进行财政补贴看,校车运营实属一块无人愿啃的骨头。
其实,民办学校自身在校车运营问题上奉行的是“得过且过”,只求校车通过交管部门年检,能够正常运行即可,对达不达国标并不关心。2010年,市交警和教育两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车集中整*大排查,当时3500余辆校车中,竟有近三成不合格。目前全市共有校车2800余辆,是否说明这些年来仅淘汰了部分实在不合格的校车,而新近添置的校车廖廖无几?
应当承认,对于那些具备或基本具备校车更新条件的民办学校,已经启动的补贴激励机制,的确可以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促进这些民办学校的校车早日达到国标。然而,对于那些根本就不具备校车更新条件的民办学校而言,别说目前20%的补助,即便再高的标准,仍然无济于事。笔者认为,要想如期兑现校车更新时间表,除了实行补贴激励之外,还需强化对民办教育的全方位扶持。只有全市民办学校整体运营效果有了极大改善,校车更新问题才能因此得以解决。 徐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