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村主任租村民6层楼房 合同到期后拒不退房

2014-09-10来源 : 互联网

房租到期,佃农一向不愿搬走**强制腾退后,佃农又搬归去了。文成县政法部分开会会商后认为:并吞房产行为已**犯罪

温州市文成县,位于浙江省南部山区,是闻名的侨乡,胡小博也是来自这个侨乡的意大利华侨。这段时候他却碰到了一件头疼的事:一路衡宇租赁胶葛,**判决房子归他,但村主任却持久并吞至今未还。“此刻我真不知道怎么办。”胡小博将乞助德律风打到了报社。

租出去的房子到期房主却“收不回”

文成县城中间的伯温路4号是一栋6层高的楼房,有一层地下室,总面积2100平方米,这是属于胡小博的房产。一年多以前,这里是一家宾馆,一楼沿街店面还开了不少店,热闹不凡。可现在,除了一家杂货店和面馆外,整栋楼空空荡荡。地处**地段,为何如斯萧条?胡小博露出了无奈的脸色。

2008年5月,胡小博与季马村的现任村主任赵汉岭签定了一份租赁合同,两边商定,将4号楼房整栋出租给赵某经营住宿和餐饮,租期5年,**年房*为33万元,此后每年递增5%。赵某承租后,1楼、2楼开了美食城,2楼以上开了宾馆。2011年,赵汉岭对大楼原先的布局进行了装修和改变,1楼店面房分租了出去,1楼以上全数是宾馆。

“那时赵汉岭的一个合股人来问过我,想将租期耽误5年,但我考虑到日后房*增加的问题,没有赞成。合股人见我不**,就和赵汉岭遏制了合作。”胡小博说。2013年4月,房租到期,赵汉岭却不愿搬出,胡小博只好从意大利赶回来处置这个无法竣事的租赁合同。

判“归”的房子再次被占,公安、**都不管

面临“收不回”的房子,胡小博和家人筹议后,一纸诉状将赵汉岭告上了本地**。2013年6月28日,**依法作出一审讯决:赵汉岭将伯温路4号楼房腾退给胡小博,若过期偿还,则处以日违约金4995.78元。同年11月27日,经胡小博申请,**在本地公安等部分的共同下开展了强制执行,对赵某实施了强制腾退,同时,屋内的财物在流拍后,折价作为违约金交付给胡小博。

胡小博本觉得工作到此便告一段落,可成果并非如斯。本来,他在处置抵价的财物时,遭到了赵汉岭的数次阻扰。本年4月,赵汉岭的怙恃亲又强行搬进了伯温路4号楼房的一楼,开起了面馆和杂货店。

胡小博说,他到**去反映,**暗示那时的执行已经竣事,对于赵某怙恃亲的做法,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置。而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应是:胡小博和赵汉岭之间有胶葛,所以无法对赵汉岭等人的行为进行*安惩罚。

这事到底归哪个部分管?胡小博其实是摸不着脑筋。

佃农称“房主要补偿400多万元给我”

8月13日下战书,记者德律风采访另一名当事人赵汉岭,他认可了本身与胡小博位于伯温路4号衡宇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仍占用该处衡宇的事实。

据赵汉岭说,他和伴侣在良多年前一路租了这栋房子经商,房*两人各付一半。2011年,赵汉岭花了200多万元把伴侣的另一半也让渡过来,还花了200多万元装修费,装修花了半年多时候。“以前房*是每年40多万元,而且是每年付出一次。”

到了2013年4月,房子租期竣事,胡小博把房*加到每年120万元,并且三年一次性付清,赵汉岭认为房*太高,并且房*要三年一次付清有些不合理。赵汉岭说:“2011年让渡时,胡小博的小舅子刘某说过,只要房子是姐夫(胡小博)所有,就永远租给我,我是在如许环境下才付了让渡费,并投入装修的。”

挂德律风前,赵汉岭留下了一句话:“胡小博若是不把房子租给我,就要补偿400多万元给我。”

政法部分会商认为:并吞房产行为已**犯罪

在接管媒体采访时,文成县人民**执行局局长郑国芳暗示:“因为那时的执行法式已经完结,被执行房产的所有权已属于当事人。我们认为,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再向我们**提起侵权的诉讼请求。”

在文成县公安局,记者获得了“异曲同工”的回覆:“因为原告并未栖身在该处衡宇内,所以赵某的行为不克不及组成不法侵入他人室第罪,公安机关无法对其采纳办法。就今朝的状况,我们认为仍是当事人向**提起侵权诉讼,若是赵某及其家人仍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我们再介入立案侦查。”

昨日,记者致电文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林炳欧。据他介绍,文成县委政法委组织本地**和公安就若何依法妥帖处置此事开会会商,确定赵汉岭等人的行为已**犯罪。

“这几天,公安机关已经找当事人进行谈话,前期的查询拜访取证正在进行中。等前期查询拜访完毕后,我们会再次召集相关部分进行参议,对赵汉岭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林炳欧暗示。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