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秩序可否变罚为奖

2014-09-10来源 : 互联网

第三只眼 (换个角度看问题)

孙文东路人民医院路段壹加壹东门商场位置附近设有一条斑马线,但少数市民违规从中途跨护栏过马路的现象禁而不止,近期,交警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加大上述路段行人乱穿马路的曝光力度,纠正该路段乱穿马路、“跨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南方都市报》2014年9月9日)

交通违法,通过曝光处罚违法行为人固然能够起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但是,难免让当事人面子上过不去,笔者以为,整*交通秩序,可否变罚为奖?处罚落后不如奖励先进,这样的执法效果更能够事倍功半,教育性更大。

处罚落后不如奖励先进,对于遵规守纪者的奖励可以是口头的“谢谢你的文明之举”等等的口头褒扬,也可以是有纪念意义的奖品,比如一枝玫瑰、鲜花或者实用的小纪念品,在小纪念品上刻上“感谢您维护文明”等等的鼓励话语,虽然*不多,但是同样会起到正面的褒扬鼓励作用。如果更多的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多些寻找“遵纪守法**人”活动,进行现场奖励,让更多的正向激励和“奖励执法”替代“处罚执法”,那么,就会看到执法事半功倍的好效果。

俗话说:“罚其十,不如奖其一”,面对“中国式罚款管理”罚款执法遭遇的执法尴尬,不妨转变思路,多鼓励,多表扬,多肯定,少些罚款和曝光思维,处罚落后不如奖励先进,因为更能够弘扬全社会遵纪守法的正能量,也更能够体现在尊重和理解的前提下推动文明的要义。虽然说好孩子是夸出来的,成人的不文明行为同样也可以夸出来。□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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