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与检察院“有关系”的骗子为“赎”侄儿 16.5万元泡汤

2014-09-10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陈宇通讯员邱霖静涂远鹏以为交*搞关系就能将亲人从看守所“赎”出来,顺德市民陈某胜轻信与检察院“有关系”的骗子,结果对方收了*办不成事,陈某胜被骗16.5万。

2013年6月17日,陈某胜因侄儿陈某清及王某、黄某三人在南海区被刑拘一事,在顺德区勒流街道裕源村与陈某通等人商议如何将陈某清等人“赎”出来。随后,他通过老乡介绍认识阿荣,阿荣称可以将陈某胜的侄子等三人从看守所搞出来,每人要人民币6万元,总共要收取18万元。

在2013年7月1日18时许,陈某胜等人约阿荣在南海区丹灶镇吃饭商议,并给阿荣现金4万元,阿荣收*后写下收条“今收到陈某胜4万元整作办事费用,如十天内不能办完成退回所有款项。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在7月1日至20日期间,陈某胜一共转账给了阿荣12.5万元,共给了阿荣16.5万元。其间,谢某城经人介绍与阿荣认识,谢某城自称在检察院工作,陈某荣得知谢某城在检察院工作,在2013年7月13日将6万元交给谢某标,委托其让谢某城去办理此事,并将共6万元交给谢某城。之后,阿荣、谢某城在得知陈某清等三人已被逮捕后无法脱罪,在陈某胜向阿荣、谢某城追讨16.5万元时,谢某城已将6万元花光无法退还,于是潜逃,而陈某荣也将余下的10.5万元花光,去了广西没有回来,并一直都没有还*给陈某胜。

2014年1月17日,阿荣到公安机关投案自*。

顺德**认为,阿荣、谢某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阿荣骗得的财物数额*大,谢某城骗得的财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和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花*消灾,小心受骗

被告人阿荣虽以“赎”人为名收取款项,但其自身没有能力将人“赎”出的情况下,仅将其中的6万元转交谢某城办“赎”人之事,余下的10.5万元均自行使用,故阿荣在主观上已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客观上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遇到所谓“公安”、“检察官”、“法官”自称可以帮忙摆平的情况,应该提高警惕,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不应盲目相信可以花*消灾,而陷入犯罪分子精心构造的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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