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或进黑名单

2014-09-12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见习记者罗韵姿 即日起,《江门市工商系统商事主体“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正式试行。黑名单把商事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分为3大类,工商部门将**监督检查这些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黑名单分为3大类

近日公布的《江门市工商系统商事主体“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黑名单把商事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分为3大类,分别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名单和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

其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名单均针对商事主体,如商事主体未依照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未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商事主体被载入异常名录满3年、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则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名单。

多部门联合监督上榜人

另外,企业法定代表人也被纳入黑名单制度中,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个人负债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正在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等情形,将被列入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

根据《办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如被列入黑名单,将不得再担任新设立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仍在其他企业法人任职法定代表人,该企业法人应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如出现应当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情况,企业登记机关将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情节严重还将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据市工商局介绍,黑名单公布的期限应与其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如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为限制措施则公布期限为2年。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商事主体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将采取**监督措施,实施工商系统内部的限制和约束,还将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披露和提供查询,并依托市场主体管理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互动,实施全方位的联合惩戒。

[延伸] 工商部门开展“八打八*”

南都讯见习记者罗韵姿 近日,南都记者从江门市工商局获悉,该部门将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开展“八打八*”打非*违专项行动,将**整*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渔业船舶、粉尘**危险等**行业领域。据江门市工商局介绍,对于撤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批准文件、证件的企业,该部门将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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