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服务员克隆银行卡盗走顾客12 6万元

2014-09-12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杨秀伟 江门市蓬江区丽宫酒店一名服务员利用工作便利,趁顾客**之机窃取银行卡资料,与人合伙制作“克隆卡”,盗取了顾客卡中126万多元存款。

该团伙7人后被警方陆续抓获,参与作案的21岁茂名男子赖某作案后潜逃,去年7月被警方抓获归案,日前被江门市江海区**一审以***诈骗罪判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而涉案其他团伙成员已在此前归案获刑。

江海区**审理认定,2011年12月底,吴某庆(已判刑)利用其在江门市蓬江区丽宫酒店做服务员的便利,用邵某武(已判刑)提供的读卡机窃取了被害人廖某煜使用的一张银行卡资料及密码,查询后发现该银行卡内有存款人民币126万多元。

邵某武遂用空白银行卡克隆了该银行卡资料,并由赖某文(已判刑)通过被告人赖某找到梁某辉(已判刑)、杨某厚(另案处理)二人,由梁、杨二人到珠宝店**购买**。*后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城一楼香港某间珠宝番禺大石店员工杨某文(已判刑)的帮助下,梁、杨等人二次**人民币126万元,购买到金*饰一批。

得手后,邵某武、赖某文将金*饰分三次拿到电白县水东镇销赃,得赃款人民币92万元。事后被告人赖某分得赃款人民币3000元。

江海区**认定该***诈骗罪案“数额特别*大”,因被告人赖某为从犯,且当庭认罪、如实供罪,**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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