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闯禁,最高可拘15天

2014-09-12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 记者张在欢 通讯员禅公宣 各位车主要小心了,在禅城开摩托或电动车闯禁或被拘留15日。昨日禅城警方表示,禅城区(除南庄镇外)区域禁行摩托车和一切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高可依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警方将对*车站、鸿运汽车站和城巴总站等处专项整*交通枢纽周边闯禁摩托车和电动车,前日就查处了32辆。

9月9日下午4时许,禅城交警出动50余名警*力量,在*车站、鸿运汽车站和城巴总站等处设卡查处闯禁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共查处违法闯禁车辆32辆,其中摩托车18辆,电动自行车14辆。路面闯禁车辆的已明显减少,*车站、鸿运汽车站和城巴总站等交通枢纽,闯禁违法行为还有时存在。有的搭客车辆还和执法民警打起游击。禅城交警宣教室民警李港说,警方将结合常态化的*安清查整*统一行动和全警大巡防工作,常态化严查禁摩禁电区域违法上路车辆。

[闯禁处罚细则]

●摩托车

禁摩区域外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罚200元,扣3分。禁摩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强制办理提前报废。

●“超标”电动车

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且持E型准驾驾驶证的,暂扣车还要罚款300元,记扣15分。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但未取得E型驾驶证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强行闯禁不听劝阻的,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符合国标电动车

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罚款20元。不能当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扣车。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自行车、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的,处50元罚款,收缴非法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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