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内网吧竟违法占用道路面积

2014-09-12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居住在光明新区马山头村的居民向光明通记者反映,就在村内康明居4巷17号楼下,经营了一家网吧,因为占用了门口的面积建造,明显属于违建。

记者来到了市民(匿名)所述的康明居4巷17号,还没走到网吧门口,就已经听到了网吧内游戏玩家的嘈杂声。在此居住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这家网吧已经营业好久了,每次只要到中午或者晚上的时候,生意是*好的,网吧里传出来的噪音,我们住在楼上的人就算关着窗户也能听得到,望有关部门能够有效地清除村内的违法建筑。”

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回复: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该地块属于马山头村住宅区的集体用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对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场所、城市规划待建地、预留地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因此此违法行为不属于我局查处范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应属于查违部门职责范围,我们会尽快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采写:光明通记者 万雷

标签: 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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