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资金能不能说得更清楚些?

2014-09-12来源 : 互联网

听到涛声   

(本地视角)

近日,珠海要收物业维修资金的这个话题已经引得民众议论纷纷。本来,这也不是新鲜的事儿,珠海有些小区业主在购房时就交过维修资金(有的至今下落不明)。有的小区物业管理费中就包含了维修资金,大家一直交着*,现在又让补交,对这些交过的业主来说真是莫名其妙。

也许是听见了市民的质疑,有关部门日前召开了征询意见座谈会,据报上披露的征求意见稿和所谓细化方案,还是让人看得稀里糊涂,一头雾水。

据参加座谈会的人说,文本错误在征求意见稿中很多。有关部门解释说因为还要征求意见,所以没有精雕细琢。我们并不吹毛求疵,但可以想见,这个政策的**是多么仓促。

其次,这篇征求意见稿中有个逻辑悖论问题。立法不能对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进行法律约束,而如果在收取维修资金上也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话,对所有业主来说,不但不公平,而且陷入了旧楼越旧越没*修,越没*修就越旧的恶性循环。政策制定者考虑到这个问题了吗?

还有更混乱的,那就是“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概念没有厘清。打比方说,咱买个电器还有个保修期,买这么贵的房子如果出了质量问题开发商都没事儿还让买房者预先交一笔*以备修理?维修基金和开发商保修金的界限在哪里?

市民们也都明白,物业维修基金的设立可以**住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养护与更新。其实笔者也不反对这个观点,也愿意交这笔*。但是珠海的维修资金为什么比广州还高?2013年广州的平均工资水平是每月5868元,珠海是每月4665元,而维修基金广州标准是非电梯房77元/平方米;电梯房105元/平方米,珠海的不配电梯住宅每平方米90元,配置电梯的住宅及非住宅每平方米110元,这个收费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有关部门回应说这个*就像公积金,是用在市民身上的———言下之意,难道广州的不是?

还有,这么大一笔*,怎么运作?有关**说未来会考虑让这*升值?这个未来有多远?到时候运作赢了归谁?输了又怪谁?

一项政策的制定,关系百姓生活大事,如果细则和配套政策都不清楚,盲目推出恐有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之虞。但愿这样的后果不要落在珠海市民头上!□朱海薇

标签: 珠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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