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立交拟再征地约2.8万㎡

2014-09-13来源 : 互联网

播报

南都讯记者熊晓艳近日,江门市国土局发布公告称,由于龙湾立交建设需要,现拟定将增加该地段征收9块土地,总面积约2.8万㎡。

据悉,于今年7月1日开工建设的龙湾立交,由龙湾路跨线桥和五邑路下沉隧道加定向匝道组成,其中龙湾路跨线桥长604.94米,双向8车道;五邑路下沉隧道长430米,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两侧设双向6车道辅道,主道总投资约2亿元。立交工程工期为一年半,预计于明年底与正在施工的江门大道北线同步建成通车。该立交建成后,有望消除西环路、五邑路、龙湾路、江鹤高速龙湾出入口等多路的车流拥堵。

昨日,江门市国土局相关人员介绍,此前开工的部分为国有用地部分,而此次发布的公告则是针对还需征用的农(居)民用地。公告显示,拟征收蓬江区白沙街白沙经联社的集体土地作为龙湾立交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涉及西环路和龙湾路路段共9处地块,*大面积者为7122㎡。征地将按相关规定与被征地集体协商后确定。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留用地,及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市国土局提醒,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栽*种的作物或*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已按补偿方案领取征用土地补偿费后,仍拒不在征地协议上签字、盖章或拒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住宅专项维修金管理细则征修订意见

南都讯记者熊晓艳昨日,南都记者从江门市住建局获悉,备受争议的《江门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公开向各有关部门和房产、物业协会及个人,征求修改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

据了解,江门市于2009年开始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0年**《细则》,当年4月开始实施。但**以来,因申请住宅维修金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维修金的提取困难。截至2013年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历年实际支出总额为11.39万元,尚有银行存款1.59亿元。

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也表示,虽然目前五邑各市也相继开展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着各市、区管理缺乏统一规范,业主大会决策、投票难的问题;同时,该维修金还存在如何提高增值收益和《细则》实施前房屋的维修资金补建等问题。

现行《细则》将于2015年3月31日到期。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工作透明度,现管理中心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修订意见可于10月10日前书面回复至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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