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化油废水去哪儿了?

2014-09-17来源 : 互联网

地沟油风暴重创台湾食品安全,知名企业纷纷中招,并波及到大陆,凸显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其实“地沟油”由来已久,长期受到人们关注,全国也多次掀起严厉打击地沟油的专项行动。一年前,制售地沟油已经入刑,今年年初,也有地沟油制售者被判处死缓。

在地沟油已经引起国家层面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并遭受严厉打击的同时,本报产研中心关注的另一种油——酸化油加工行业带来的水污染问题,造成的危害也是触目惊心。近期有媒体报道宁夏、内蒙古沙漠腹地部分地区出现了*型排污池,污水直排沙漠,这足以说明工业污水的肆意排放。有数据表明,我国全年酸化油加工产生的废水已高达400万吨,这么多的污水又是排放到哪儿呢?本报产研中心历时半年对酸化油加工行业带来的污水问题跟踪调研,揭秘一个隐蔽行业的污染问题——酸化油加工行业废水污染。

鲜为人知的酸化油

植物油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植物油是用大豆、花生、菜籽、玉米、棉籽、葵花籽等农作物加工而成,是环保的、绿色的、安全的,植物油加工企业也理所当然地在人们心目中成为绿色、环保企业的象征。然而,事实却并非人们所想象,植物油生产企业产生的下脚料——皂脚,正日渐成为一种重污染的罪魁祸*,其原因是皂脚在生产加工一种叫“酸化油”的产品时,产生大量的强酸废水,处理难度非常大,导致多数酸化油加工企业根本不进行任何处理就偷偷排掉。

长期以来,皂脚作为植物油生产企业的下脚料,早期一直被当作废弃物扔掉,或被用来生产劣质肥皂和质量极差的粗脂肪酸,这无疑是对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一些厂家开始用大豆皂脚为原料,以皂化、酸化法生产脂肪酸。这种工艺耗能大,污染严重、废水中甘油难以回收。随着科技的发展,近几年来,皂脚能生产酸化油的新功能渐渐被业内人士发现,并在植物油加工的产业链下游形成了一个鲜为人知的行业——酸化油加工。

酸化油是利用精炼植物油产生的副产品——皂脚,用工业硫酸加工处理,经酸化分离后制得的含有脂肪酸和油酸的一种基础原料,主要用于生产油酸 、脂肪酸、生物柴油及日用化工产品,含有较高浓度的酸性物质,不能食用。

酸化油加工会产生大量的高浓度强酸废水和油渣,*理难度大,生产废水含甘油、有机酸等有害物质,COD浓度高达10-20万mg/L,PH值≤2。据行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一般污水处理方法根本无法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多数酸化油加工企业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就属于“三无”小企业,多选在海边、河边或偏僻地区建厂,将高污染废水直接倾倒到海洋、河道和沟渠,近年来,由于环保检查得比较严,有些地方出现了用罐车、高栏货车往外拉污水,进行异地排放的现象。

由于酸化油加工生产工艺简单、占地面积小、加工快速、投资小、隐蔽性强,而酸化油加工产生的废水的PH值、COD、磷酸根、氨氮含量等各项指标都非常高,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因此多数酸化油加工企业根本不在环保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很多地方此领域的环保监管严重缺位,已经有一批小企业违法生产发了大财。

随着酸化油加工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全年酸化油加工产生的废水已高达400万吨,水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如果都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给人类造成的危害将十分严重,酸化油加工行业造成的严重污染急需引起各级**、环保部门、粮油生产加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国内少有的卖方市场

本报产研中心研究发现,国内皂脚以大豆油皂脚为主,主要集中在山东、江苏、河北、河南、安徽、福建、广西等省。根据各家油脂精炼企业皂脚的采样分析,皂脚的组分构成一般为:水分70%-80%,纯皂18%-24%,中性油12%-16%,杂质2%-5%。皂脚是生产酸化油的主要原料,而酸化油又是生物能源行业的主要原料和精细化工行业的重要中间体原料。

以酸化油生产大省山东为例,2009年,该省食用植物油产量为322万吨,同年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粮油加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指出,要发挥德州、临沂国内大豆集散地和日照沿海交通优势,**发展大豆深加工业;依托陵县谷神、禹城禹王实业等企业,**发展陵县、禹城及周边地区大豆蛋白产业集群,依托邦基三维油脂,发展日照大豆油脂产业集群。发挥临沂、菏泽花生主产地优势,壮大花生加工规模,依托烟台现有优势,加快发展花生深加工,依托鲁花、龙大等企业,巩固和壮大莱阳花生油产业集群。并提出**利用油脚、皂脚水等提取生产脂肪酸、甘油和肥料技术,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生物柴油。

2013年,中商情报网统计数据显示,山东省精制食用植物油产量已达近1000万吨,按照业内皂脚产量约为毛油量的5%-10%的计算方法,加上一些中小粮油加工企业,山东省的皂脚产量约为100万吨,其中山东省主要粮油加工企业的皂脚年产量约在40万吨左右。

据不**统计,我国目前酸化油年需求量约500万吨,我国油脂精炼企业皂脚年产量在300万吨以上,按照皂脚的组分构成,据业内人士介绍,皂脚加工生产酸化油的投入产出比约为5:1,依此比例推算,全国酸化油生产量不足60万吨,每年需从国外进口酸化油440万吨,因而也就形成了目前国内酸化**业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局面。

以今年5月份计划IPO上市的福建龙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为例,不难看出我国酸化**业市场行情。

**新能创立于2001年11月,从事利用废动植物油(地沟油、潲水油、酸性油脂)生产生物柴油的***高***企业,福建省循环经济**企业,福建省*批创新型企业,目前该公司生物柴油生产基地龙岩公司本部年产5万吨,厦门**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公司延伸的副产品有年产5000吨工业甘油是中国生物柴油龙头企业。但目前该企业IPO上市募集资金遭到各界质疑,原因就是企业面临着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虽然**新能在招股书中提到,随着近年来国内打击废油脂非法流向的措施的实施,公司废油脂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问题逐步得到了缓解,但其国内采购量并未持续增长。2013年公司国内采购废油脂9.83万吨,虽然高于2011年的8.36万吨,却低于2012年的10.19万吨。

与此同时,公司进口的国外废油脂却连年翻番,2011年公司进口废油脂仅3644吨,2012年增加2倍多至1.13万吨,2013年继续翻番,至2.58万吨。2011年-2013年,**新能进口废油脂占公司废油脂采购总量的比重分别为4.18%、10.00%、20.80%,逐年翻番。

根据**新能提供的国内外废油脂价格数据,2013年公司国内废油脂采购均价为4227.16元/吨,国外废油脂采购均价3391.03元/吨。

违法生产 违规排污严重

酸化油加工生产工艺非常简单,如果不上马污水*理项目,在地下砌个水泥池子即可投产,投资只需20万元—30万元。有媒体报道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广平、魏县等地还出现了大量家庭式作坊,在院子里支口大锅就能加工酸化油(当地人称“小酸油”)。

本报在前期的采访发现,山东、江苏一带的酸化油加工厂一般隐蔽性都很强,厂址多选在海边、河边,或者在偏僻淘汰的老工业区,在地下砌一个水泥皂脚池,40吨的油罐车卸货仅需半小时左右,在皂脚池内加入工业硫酸,并通入蒸汽即可进行酸化反应,皂脚在池内酸化反应时,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如果不熟悉酸化油加工的特点,即使环保局下来检查,也看不出有没有生产。

据海都网8月19日报道,一家生产酸化油的黑作坊,为躲避环保部门的查处,藏在三明沙县一家正规化工厂内,提炼酸化油进行销售,每天产生数十吨硫酸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沙溪河。

据业内人士介绍,每吨皂脚加工生产酸化油会产生700-800公斤废水,废水指标如下:硫酸根含量100000mg/L左右;COD含量约在80000-150000mg/L,甚至高达200000mg/L;PH值≤2;总磷5000-10000 mg/L;氨氮含量600 mg/L,其未处理的生产废水各指标含量高得惊人,一般的污水处理工艺根本无法达标处理,如果直接排放,那结果就是倒在地里庄稼死,倒在水里鱼虾全亡,环境危害极大,而且根本无法恢复。

很多地方酸化油加工领域的环保监管严重缺位,多数酸化油加工企业根本不具备生产酸化油的条件,好多连厂名都没有,基本就属于“三无”企业,根本不在环保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在环保部门的监控之下。酸化油厂一般都是晚上生产,往往难以发现。有些酸化油加工企业被执法部门检查发现后,这些加工企业就疏通关系,执法人员对违法生产加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还打起了掩护。

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总结出很多比较成熟的经验,山东省日照市环境保护局还专门发布《关于开展集中排查整*酸化油加工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日环发[2013]18号文)。通知中强调,酸化油加工企业处于粮油产业链的末端,集中整*酸化油加工企业要狠抓源头控制,把上游粮油生产企业纳入监管**,监督粮油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处置皂脚、油脚等固体废物,在皂脚、油脚处置招投标过程中要严禁审查投标单位的环保手续(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必要时可要求投标单位出具当地环保部门的达标排放证明材料),严禁向没有污染*理能力的酸化油加工企业出售皂脚、油脚,要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申报制度,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皂脚和油脚等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置去向和处置方式,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档案。要严把酸化油加工项目审批关,从严审批。要强化酸化油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集中整*酸化油加工企业污染问题,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彻底消除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对酸化油生产企业,日照市环保局明确要求,对未批先建的,一律停止建设;对违规试生产、未验收擅自投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污敲诈不正常运行、废水超标排放的,一律高限处罚、限期*理,逾期完不成*理任务的,一律关停;对使用罐车等运输工具、管理等方式非法转移倾倒,构成污染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半岛都市报》报道,今年五六两个月份,山东省日照市成功侦破的两起非法倾倒危废污染环境案,涉嫌犯罪分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并立案调查。“他们把加工油剩下的一种油脚运过来之后加入强酸,或者是盐酸、硫酸,用煤炉高温加热,使油水分离,之后制成酸化油,这也产生了酸化废水。”日照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两起非法倾倒危废污染环境案的废水就是制酸化油剩下的强酸废水,这种废水是一种危险物质、危险废物,对环境有害,不允许随便处置,达到一定数据,就属于环境污染犯罪,应该严厉打击。

上游企业需要提升社会责任心

据业内人士介绍,皂脚的上游企业植物油生产企业大部分每季度进行一次皂脚销售招标会。招标时植物油厂一般要求投标企业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排污许可证。但参加投标的企业多数是借用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的资质参加皂脚销售招标,而大多数植物油厂招标时只注重投标价格,不注重投标企业资质审查,哪家企业出的价格高就卖给哪家企业,基本上不跟踪流向,监管不严,也就造成了植物油厂的异地排污。

严格来说,上游植物油生产企业应该对皂脚销售招投标严格审查,跟踪流向,对没有污水处理能力的酸化油加工企业,坚决不能供货。

山东青岛渤海实业在此方面做得较好,他们将皂脚公开拍卖销售,要求采购厂家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同时要求买家必须是实体工厂,注册地址与加工地点一致,采购后自用,青岛渤海抽调专人跟踪皂脚流向,从源头上控制了酸化油的非法生产。

9月9日,李克强总理会见参加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的企业家代表,在回答中国***污政策措施时表示,对中国来说,最突出的问题是水、大气和土壤污染,它直接关系到人们每天的生活,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也关系到食品安全。所以中国**必须负起责任,向这几个重要领域的污染进行宣战。

作为酸化油加工行业的上游产业植物油生产企业应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规范皂脚的销售,严格禁止将皂脚销往没有酸化油生产资质,没有*污能力的企业,从源头*污,做负责任的植物油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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