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中心关门 谁来支付退款?

2014-09-17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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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8月初位于南山的创艺宝贝京基百纳中心店关门后,龙岗“天线宝宝”早教中心近日也突然关门,上百家长们共有六七十万元学费无法索回。该早教与获“天线宝宝”商标中国华南区授权的天元公司签的是品牌授权合同。早教中心今年曾发生多次股权变更,天元公司称授权合同及家长与早教中心的合同均约定,天元公司不对早教中心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家长们通过法律手段**。(《南方都市报》9月15日)

天元公司称,龙岗“天线宝宝”早教中心今年7月和8月发生的后两次股权变更,并未通知该公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第十八条)。因此,龙岗“天线宝宝”早教中心的后两次股权变更应视同无效,这家早教中心的第二任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需依照授权合同履行责任。深圳市和龙岗区市场监管、商务行政执法机关应会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单位立即介入,约谈早教中心第二任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敦促严格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承担向消费者退回预付款及支付合理补偿的责任。

撤店风波发生后,获“天线宝宝”商标中国华南区授权的天元公司坚称与己无关,真是这样吗?深圳市、龙岗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依照商务部2012年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就天元公司与龙岗“天线宝宝”早教中心建立特许经营关系,履行特许人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审查。应**审查这项特许经营合作中特许人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方式和内容,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情况,验证其经营模式的成熟性和有效性。《办法》第九条规定,特许人隐瞒影响特许经营合同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信息或者披露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商务主管部门也可引据《条例》对特许人作出处罚。

那么,天元公司作为龙岗“天线宝宝”早教中心的特许人,是否应对撤店风波造成的消费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呢?消费者在龙岗“天线宝宝”早教中心购买早教课程,看中的正是获“天线宝宝”商标授权的课程品牌,如果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没有在课程合同中明示相应的特许经营关系,消费者当然有理由将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看成一体,不可能进行区分。因此,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当早教中心的几任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全部清偿债务时,深圳市商务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单位应要求天元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剩余的退款。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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