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外的公咨委 与人大并不相悖

2014-09-17来源 : 互联网

编读往来

□钟炬

日前,在南都早茶看到一篇文章,大意说,公咨委只是广州市**吸纳**的一个试验创新,不具有体制性的**和资源,离开**的组织,公咨委可说一事无成,目前公咨委的运作已经“陷入虚设”,应由人大扮演公咨委角色。

这个观点有待商榷。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对公咨委提四个问题:一是公咨委应设在体制外还是体制内?二是公咨委是否“陷入虚设”?三是人大是否应该充当公咨委?四是如何看待公咨委存在的不足?

其一,公咨委制度是广州市**在重大民生决策征询**方面的一种制度创新,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周林生认为,“公咨委是新型智库,没有编制,没有财政预算,没有乌纱帽,委员们也不靠这个身份吃饭。他们为**提供的决策意见与官方智库应该有很大差异。”这番话说出了公咨委在体制外的意义。

其二,对于公咨委的建议权、否决权,**并不虚与委蛇。比如东濠涌公咨委否决了东濠涌二期景观建设方案,越秀区**、水务局、园林局就没有推进项目,而是积极改进方案。又如,对于广州大道的快捷化改造,**原来倾向于建BRT,在听取了城建公咨委的意见后,决定*期不建BRT,采用建公交专用道的方案。可见公咨委并没有“陷入虚设”,而是实实在在。

其三,人大作为法定的权力机构,与**的沟通渠道是畅通的,监督**的权力也是有**的,根本无需另设一个“人大公咨委”。我们不妨假设一下,人大如果变身为公咨委,那么这个“人大公咨委”是什么呢?如果它*立于**,又能够在微观层面干涉**的行政,那**就成为人大的附庸,这不对;如果它成了**旗下的咨询机构,为**服务,人大岂不成了**的附庸?这也不对。公咨委由专业人士、利益相关方代表、市民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人员构成比单纯的人大代表更具广泛性,更能在**与一般**、专业意见之间起到桥梁的作用,而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个人作用也同时得到体现。公咨委与人大是“道并行而不相悖”的。

其四,公咨委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在具体实践和项目运作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而不是有一些问题就全盘否定,从同德围公咨委、城建公咨委、东濠涌公咨委等身上,都能看到不断进步的轨迹。

(作者系华南城市研究院地产文化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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