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典型案例 12名小学生挑战餐饮业霸王条目

2014-09-17来源 : 互联网

讯 新《消费者权益庇**》正式实施半年,昨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新《消法》实施环境进行了回*总结并发布典型案例。案例中,有小学生依据新消法成功挑战餐饮业**条目的案例。不外,在“网购七日无来由退货”的落实上,消费者则遭遇尴尬。

餐饮业**条目遭小学生挑战

5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尝试小学六年级12论理学生为迎接“六一”**儿童节,到“牛太郎”自助烧烤城欢聚。结账时,一论理学生出示了该店8.8折会员卡。但商家称店堂内有通告“节沐日不打折”,当天是周六,不克不及打折。孩子们只好按每位69元的原价结算,共付出828元。分开后,孩子们细心查看会员卡,发现没有标注“节沐日不打折”。次日,这12名小学生向南平市延平区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当真查看了打折卡,发现12名小学生反映环境属实,当即与商家取得联系,经调整,商家赞成按8.8折结算,退还12个孩子每人8.2元,共计99元。

“网购七日无来由退货”打扣头

新消法庇护网购消费者的新划定,在贯彻实施中碰到了尴尬。某消费者于3月26日花268元在网上采办了一个胎音仪,于3月31日收到货,认为并不适用,就与公司协商退货,公司当即赞成退货。但过后收到的退货款却比采办时付出的价款少了55元。对此,该店负责人诠释称,按照新《消法》划定,网购商品确实可以七天无来由退货。之所以没有赐与全额退款,是因为消费者拆封过该商品,公司与厂商颠末协商,厂商认为要对该商品进行从头包装和清洗,需要55元的费用,故不克不及赐与消费者全额退款。

对此,中消协的**认为,新《消法》中明白,消费者退货的商品该当无缺,而很多商家将此条目引申为不影响二次发卖的法则。一般环境下,“商品无缺”包罗消费者为查抄、试用商品而拆封的环境,只要不是因消费者的原因造成价值较着贬损的,均属于“商品无缺”。消费者认为是正常试用,而商家则认为已经造成了商品价值的贬损,从而导致消费者**难。广东食物追溯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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