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工培训基地 请市民提修改意见

2014-09-17来源 : 互联网

社工带领几名学生在布置教室。南都资料图

南都讯记者谢婷昨日,《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和江门市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在江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规定,江门将启动“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和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这意味着未来江门将有一批培训基地为全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实训岗位。

培训基地由市民政局认定

据悉,江门市持证专业社工人数从2008年从零开始,至2013年底已发展到526人,持证社工人员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为适应大规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体系,江门市民政局决定启动培训基地建设。

根据办法规定,培训基地是经江门市民政局认定的,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等提供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素质为主要目标的系统、规范培训的机构。其中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以下简称“培育基地”)是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接受理论水平提升培训的场所。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是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接受实务能力提升训练的场所。

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办法要求,培训基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培训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以培训基地名义获得的支持资金,应全部用于非营利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基地每年11月底前要将工作总结和培训情况报送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民政局适时对培训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在办**式实施以后,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申报表》或《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训基地申报表》,经所在地***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江门市民政局即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服务机构可直接向江门市民政局申报。

成为培训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培育基地原则上应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各类培训机构、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等;具有满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工作所需的固定培训场所和教学设施,能提供培训基地建设和维护所需的基本经费;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经验,有一支相对稳定、具备实际任课能力和教学经验的专兼职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师资队伍等。实训基地原则上则应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具有满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训练所需的相对固定的培训场所和教学设施,能提供基地建设和维护所需的基本经费;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等。

[意见征集]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该办法有修改意见,可于2014年9月26日前反馈给江门市民政局。

联系人:梁雪晶(江门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

电话/传真:3503112 电子邮箱:254969604@qq.com

标签: 江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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