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30次协调会 工程仍难结算

2014-09-18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朱鹏景18年前开工的珠海航空产业园总装修用地所在的老爷仔山钻爆清运工程,完工已经6年,但工程款一直未结算。6年间,珠海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先后开了30次协调会至今未能解决。为讨要款项,施工方先后两次诉诸法庭。在对方答应处理后,施工方撤诉,不料之后仍然不能解决,近日施工方再次将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欠款。

两次起诉

记者庭审中了解到,18年前,珠海机场与承包方珠海万里路企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开始对珠海机场老爷仔山钻爆清运,6年前该工程完工。整个工程施工进度中,进行了部分工程款结算。按正常流程,本该进入***算流程的工程,但工程结束,场地投入使用,尾款未能结算。

2011年6月,珠海发改委组织珠海机场等单位召开专题验收会议,对结算问题进行协调,会议上各方均同意以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的测绘报告为准,在工程验收记录表上签字。2013年4月,发改委指定机场方聘用的第三方中介审核机构广州永道工程咨询公司出具了结算审批表。“在***算金额上,机场方坚持的金额近乎打5折。”万里路公司负责人介绍,金额的差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2013年10月,万里路公司向珠海中院提起诉讼,索要工程款。随后珠海机场方和发改委要求万里路公司撤诉,表示将重启结算程序,并给出了2014年3月6日的结算完成时间表,万里路公司撤诉。

不过,撤诉后结算并非进展顺利,万里路公司再次提起诉讼起诉珠海机场。

程序问题?

针对万里路公司针对工程结算的质疑,珠海机场方表示,并非不是不支付工程款,而是需要一个程序,结算**步是中介公司审核,第二步是市财政审定,目前只走完**步,自然无法支付工程款。一般来说,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之后,再将双方都认同的结算报告提交给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即可。但该工程结算由于存在部分争议,无法结算。

不过,这一说法遭遇了万里路公司的驳斥,该公司表示,财政局财审中心对所有工程结算审核的前提均是,在甲乙双方对中介的一审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造价二审。之前仅以被珠海机场单方确认的造价上报财局二审审定,财局据此复函认为其在中介出具的结算审批表上签署的结算意见和上报财局二审的报告不一致,且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进行下一步的审定已终止审核工作。绝非“财政局还在审核中,只是现在还没有结果”。而是因为珠海机场方面的原因,结算审核就成了一个死结无法解开。“如果按照机场方这种做法,结算将会无限期拖延。”

律师说法

可依照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对于万里路公司遇到的问题,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认为,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里有注明工程款支付的方式,而且之前已经履行过几次,那么万里路公司就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按照之前的方式直接向珠海机场提出结算申请进行结算支付。

标签: 珠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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