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被刑事立案 今又上黑榜单

2014-09-19来源 : 互联网

“岿然不动”型

个别部门从地方经济发展和稳定的角度考虑,对警方的调查取证并不太支持,台冠也是如此。

南都讯记者门君诚 去年11月份,台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私设暗管偷排重金属污染物,经环保部门移交警方以环境污染案刑事立案。此次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再次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泥偷排入河涌的违规行为。为什么刑事立案仍然无法阻止企业的违法偷排行为?记者近日走访公安、检察院获悉,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于6月份对台冠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曾为环保“法案”典型

去年7月18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对位于南海大沥的台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在废水排污口(编号WS-00261-1)采样,监测发现其排放废水总铬超标1.58倍,总镍超标23.8倍。同年11月4日,佛山市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企业的行为**构成环境污染罪。环保局将有关证据移送给了公安部门,请求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负责侦办此案的南海公安分局以**环境污染罪立案调查,台冠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被警方刑事拘留。这是当年6月8日*高法*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佛山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批案件,改变之前对环境污染案件单纯依靠行政处罚,显现了佛山市环保部门*理环境污染的决心。

结果:取证困难检方不予起诉

今年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佛山五区104家**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台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指将污水处理站污泥用水泵偷排入河涌,去年对台冠的刑事立案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污染环境罪*后如何结案?

南都记者昨日从警方获悉,2013年12月份公安联合环保、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前往台冠公司取证,但到达现场后发现伸向珠江边的暗管已经被人拆除,排污口取样抽查显示未超标。警方将案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据南海检方有关人士介绍,由于侦查机关取证不理想,与警方协调并发出口头检察意见对取证给予建议和指导,后来仍然无法达到起诉条件。南都记者了解到,检方于今年6月11日*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案件暂时**,但并没有撤案,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重新补充侦查。”有关人士介绍,被羁押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释放。

尴尬: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难衔接

去年两高**的司法解释,较1996年的解释就环境污染罪入罪的门槛大大降低,体现了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立法精神。记者从南海检察院了解到,去年至今该院一共审查起诉了环境资源类犯罪15宗21人,量刑幅度从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二年不等。案件数量和量刑均有所增大,但环境污染事件仍然频频发生。

南海公安分局某办案人员介绍,环境污染案件专业性强,受限于基层民警办案经验、取证手段、部门配合等因素,证据的收集和固定相对困难。“个别部门从地方经济发展和稳定的角度考虑,对警方的调查取证并不太支持,台冠也是如此。”

南海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行政立案取得的证据,与侦查机关的刑事证据有很大差异,导致证据瑕疵或不足难以认定,这就牵扯到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他希望对于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警方可同时介入,刑事取证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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