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违建,拆除为何不趁早?

2014-09-19来源 : 互联网

据陈家人称,房子今年3月4日开工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到7月25日才来查处。南都记者郭秋成摄

南都讯记者郭秋成“我们投入将近20万元,都快建好了,镇**却说是违建给强拆了。既然决意不让我们盖楼,为什么在建设之初不来查处?”近日,博罗县泰美镇秀岭村草埔山小组村民陈子冲向本报报料称,泰美镇**在拆除违建中乱作为,他们一家15口人只有3间泥砖房,在自家山林地建了一栋民宅,即将封顶时被强拆。对此,镇**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因该楼房选址对村堤围造成了破坏,“镇**强拆是依法进行。”

私自建房没报建

现年72岁的陈子冲,是位从教36年的农村退休老教师。陈子冲称,自己一家世代居住在泰美镇秀岭村草埔山小组,养育了四个孩子,老大是女儿已经出嫁,三个儿子如今带着妻子和孩子在深圳打工,租房居住。

“三个儿子合起来筹*,给我和老伴在泰美圩镇买了套商品房,但我们住不习惯,想搬回老家来居住,可是老家的六间泥砖房,已经被台风吹倒剩下三间了。”陈子冲称,全家有15口人,过年过节儿女子孙回来,一家子住3间泥砖房根本挤不下。“我们想盖楼房是真实需求。”

据陈子冲介绍,他曾了解过当地村民建房,都是想建就建,只要不占用耕地,建在自家山林地或自留地就可以了,几乎没有走报建手续的。“正因为如此,我才选择在自家山林地上建房的。”

建了几个月方才被强拆

对于他家在建住宅被镇**强拆一事,老人表示愤慨。“我不否认我们的在建楼房是违建,因为没有报批。可是我们今年3月4日已经开工建设,为何泰美国土所和泰美镇城镇管理监察队等职能部门到7月25日才前来查处?”老人称,**部门责令他们停工限期自拆,他们愿意配合,问题是开工4个月零21天,楼房已经建到2层即将封顶了,投入约20万元的建筑费怎么解决?“9月11日,屋里财物还没来得及全部转移,就将我们的房子给强拆了。”

鉴于以上原因,陈子冲要求镇**和他一起来分担强拆楼房的建筑费用,各承担一半责任,由**补偿他建筑款10万元;此外,他的三个儿子已经成家立业,到了分户自居的时候,各自需要自建房子,**部门应协助他们在村里解决好宅基地问题,并帮助办理报建手续。

[回复]

镇**:房子占了堤围,配合县水务局强拆

9月16日,泰美镇党委委员、镇“两违”整***小组副组长曾世平就相关问题回应称,泰美镇**强拆违建是职责所在,陈子冲的子女已经长大,需要建房,可以依法报建,他的三个儿子按照有关规定,每人可以审批120平米的宅基地。只要符合村建规划,相关职能部门就会审批。镇**强拆陈子冲的违建楼房前,已经于8月5日给其送达了拆迁通知,陈子冲**签字。“就此而言,镇**的强拆行为并非乱行政,而是依法进行。”

此外,镇国土、城监、水利等职能部门是按上中下片区巡查违建的,平均每周巡查一次,如果一次巡查一片,那么全镇巡查一遍,可能要一个月时间。曾世平解释说,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及时巡查到陈子冲家的违建,导致其在建房子即将建成才被强拆,巡检部门确实存在巡查不到位问题。

另据曾世平解释,本次强拆陈子冲家的违建楼房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该楼房的选址占了村堤围护坡,对堤围造成了破坏。本次强拆也是以县水务局为主导,镇**只是配合。若只是存在未报建问题,或许镇**还可以考虑补救措施,不用强拆。

县水务局:强拆镇**是主导

昨日,博罗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陈子冲家的被强拆楼房的确建在了秀岭村堤围的护坡上并构成了违建,不过,对堤围安全并无影响并有利于加固堤围。该楼房建在堤围外侧,也不会对行洪造成影响。

该负责人介绍,他们是9月11日泰美镇**决定前往秀岭村强拆该违建前,才接到配合强拆通知的,打击强拆违建主要是属地**主导,对于他们县水政监察大队来讲,他们只是配合镇**拆除该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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