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应诉“民告官”两局座“很紧张,压力大”

2014-09-20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吴笋林通讯员杨晓梅杨美满孙雪莹邓布兰涉非法营运被罚2万元,一名女司机不服处罚将广州市海珠区交通执法分局告上法庭。13日,海珠交通执法分局正副局长卢汉明、刘明芳两人作为被告出庭应诉。广州上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后,海珠区**13日迎来了新规之后的广州**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今年8月初,广州市**发布了一项《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本年度发生的需要开庭审理的**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市、区人民**的工作部门和**机构负责人需出庭应诉。

广州市的《规定》**后不久,海珠区**13日迎来了新规之后的广州**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一名女性司机姜某因在今年4月23日下午,于海珠区新港东路附近驾车搭载了一名外籍男子,被海珠区交通执法分局工作人员查获,被指**非法营运,并开出了2万元的罚款。姜某不服处罚,将海珠区交通局告上法庭。

庭审结束后,海珠区交通执法分局局长卢汉明面对媒体采访,长舒了一口气,同时笑着说,“我也是**次来当被告,心里不舒服,压力也大”。他称为了这次上法庭应诉,自己将案情认真看了3遍,准备了近一个月时间。“反复看,材料有错误就要改。”

该分局另一名出庭应诉的副局长刘明芳则坦承,**次坐在法庭上,“很紧张”。

观点

“我对这个规定持保守态度”

广州中院行政庭庭长肖志雄:诉讼是个专业活,应当交给更专业的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成为一种流行趋势,广州市中级人民**行政审判庭庭长肖志雄却很冷静。“从**的角度,我对这个制度持一种保守的态度。不反对、不支持。”他认为谁来出庭应诉,对行政审判没有太大影响。

但从个人学术角度,肖志雄称他甚至对这一趋势持否定态度。他认为目前有关部门推动行政*长出庭应诉,无非是为了推进法制建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际上可能恰恰会起反作用,因为**在没有足够能力抵御行政干预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更大压力。”他认为,目前的制度设计下,行政*长可能为了不出庭应诉,可能会不敢行使执法权,甚至放纵一些行政违法行为。

肖志雄解释他个人之所以持反对意见,一是认为司法和诉讼行业应当受到尊重。诉讼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行政级别高的人来应诉表面上好像是重视司法了,实际上是贬低了法律的职业化。“那还要律师干吗?”

第二,他认为行政*长绝大多数没有专门的法律知识、法律工作背景,就算对实体法律知识有一定掌握,但对诉讼知识大多是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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