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华侨城原副总倒卖门票1800万获刑八年

2014-09-20来源 : 互联网

  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某鹰,挪用该公司近两千万元资金,前日一审被盐田区人民**判处挪用资金罪名成立,获有期徒刑八年,并向被害单位东部华侨城公司退赔1832万多元。

  挪用1800多万 退赃才两万

  毛某鹰,现年39岁,湖南籍。公开资料显示,其至少于2005年开始就在华侨城集团总部工作。在此期间在多个岗位工作,后期的工作**则是在东部华侨城,曾担任华侨城开发的天麓别墅区的营销总监,自2012年5月22日至2013年6月6日一直担任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公司由华侨城集团控股,系央企下属子公司,负责旅游景区东部华侨城的日常运营。

  南都记者获悉,毛海鹰挪用资金的主要手段,则是在2012年11月、12月份前后,通过申请挂账购票的方式,即是不出*先拿票,分多次从公司提取出价值上千万元的门票。

  南都记者获悉,获得这些门票之后,毛某鹰一方面出售给深圳机场**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宝中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海之旅票务中心和深圳华侨城**旅行社梅沙营业部等旅行社,获得票款过千万。另一方面,毛某鹰还向个人出售也获得票款**元。

  然而对于这些回笼票款,毛某鹰并未返还给公司。有证据显示,毛某鹰当时早已陷入个人财务漩涡,开设农业生态公司出现亏损,公司欠下**债务。而其个人还有大量借贷,借贷额度近千万元。

  这些公款则被毛某鹰挪用,一方面偿还公司债务,另一方面也用来偿还个人债务,还有至少500多万元被其用来投资香港金属期货交易。

  直到2013年6月6日,此案**。当日,毛某鹰在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盐田区有关部门投案自*。随后,其家属代他向公司退还赃款2万元,剩下1800多万元的资金均无法返还给被害的东部华侨城公司。

  听到判决后 老父当庭哭泣

  前日,盐田区人民**一审宣判,毛某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数额*大,挪用资金罪名成立。

  **认定其存在自*,以及有退赃行为,予以从轻。但因为其涉案数额*大,且无法返还给被害单位,给被害单位造成*额经济损失,**仍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向被害单位东部华侨城公司退赔1832万多元。

  宣判现场,毛某鹰的父亲以及一位表亲到场。当毛某鹰被押入法庭时,其父即开始哭泣,听到宣判结果后,哭声愈重。毛某鹰则回头,隔着栏杆,安慰父亲,“没事没事”。针对**判决,毛某鹰当庭亦认为,量刑过重。

标签: 深圳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