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住改商”房屋补偿 听证代表称太低

2014-09-22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 记者李立君 针对惠州大道马安新群段南侧绿化带项目用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9月18日下午,惠城区马安镇**为此举行了听证会。为何要建此项目、为何只拆道路一侧、房屋为何只按市场评估价60%补偿等问题,成为听证会的焦点。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实施单位代表现场回应,并表示将全面收集被征收人意见和建议,上报市**审定。

  征收土地面积约7 .5万平方米

  惠州大道马安新群段扩建工程从2010年开始施工建设,道路的扩建对于惠州大道整个交通能力的提升起到不小的作用,该项目配套一直在不断完善中。南都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惠州大道马安新群段南侧绿化带项目是其中一项公益性工程,需要征收的土地面积约7.5万平方米,长约2公里。此次房屋征收范围位于马安镇辖区新群、新乐2个村委会,其征收的四至范围为:东至广汕公路(老路)与惠州大道交界处,南至堤围,西至堤围,北至惠州大道,共涉及204栋(间)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82978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其中,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约61栋(间),建筑面积约34597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约143栋(间),建筑面积约48381平方米。

  据了解,9月18日下午,拟征收范围内的13名经马安镇**以抽签形式确定的听证代表(其中两名未到场),新群村村委和新乐村村委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以及征收部门、实施单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据听证会现场负责人介绍,此次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已早早启动,并分派了13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且7月19日就已将《征求意见稿》送达至每一名被征拆迁户家中,但从听证会的效果来看,不少村民的担忧其实源于对征收政策的了解不够。接下来,一方面将做深做透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还将整理吸纳听证会上及会后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后形成*终的实施方案,报市**批准后公布实施。

  房屋置换面积不超过240平方米

  按照此前公布的安置补偿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收依旧采用被征收人一律自行过渡,实行过渡期货币补助。**性住宅房屋,给予被征收人临时过渡费补助10元/平方米/月,假如你有此类房屋100平方米,则可获得每月1000元补助。**性经营性房屋,沿惠州大道边临街*层商铺按实际经营的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月、二楼以上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或者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助。这就意味着,如果临街*层商铺实际经营面积为100平方米,每个月就可以获得4000元的补助。

  此次征收安置补偿方式仍然有两种:货币和安置房。据了解,安置房目前的地点还未确定,根据就近原则进行选址,具体地点待市**明确后再予公布。安置房交付标准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毛坯房,计划在2018年12月30日前建成交付使用(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安置房面积有所限定。其中,集体土地房屋被征收人每户可置换*低不少于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高不高于240平方米(含2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国有土地房屋可置换房屋面积没有下限,但产权调换面积*高不超过24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按照评估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南都记者获悉,为了鼓励拆迁户早点签约,制定了奖励机制。原则上,集体土地房屋被征收人自房屋征收部门或者实施单位送达评估机构的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30日内、45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搬迁腾空房屋交付给征收部门清拆的,按每户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00元、200元、100元限时搬迁奖励。

  国有土地房屋限时搬迁奖励要求条件与集体土地上房屋相似,但奖励金额不同,按每户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600元、400元、200元限时搬迁奖励。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奖励方式和金额特别做了备注,“每户的奖励金额少于2万元的补足至2万元,但每户的奖励金额*高不超过10万元,杂物间、牲畜舍和简易房等不计算奖励金。”

  值得一提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人还可选择另一种奖励办法。鼓励符合房屋安置或者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对符合房屋安置或者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放弃房屋置换或产权调换全部选择货币补偿,及在本条上款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搬迁腾空房屋交付给征收部门清拆的,可按符合居住使用条件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元、500元、400元的标准计算,分别给予***搬迁特别奖励金,但每户的*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

  焦点

  “住改商”为何补偿低?

  回应:报建、产权登记手续等不同,与商铺地价有区别

  此次征收的房屋虽然包含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不过,绝大多数为自建房。据征收实施部门代表、马安镇副镇长陶发琴介绍,涉及的房屋大部分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自建房,有的还是近些年才建的,一般都有三四层楼。大多数在惠州大道边上,许多住宅的一楼二楼都实际用作商铺。

  正因为许多房屋实际用作商铺,部分商户对补偿方案中“住改商”的房屋按市场评估价60%补偿持有异议,认为补偿太低,希望能够按照100%补偿。听证会参加人黄锡平、邓进源、陶远东提出,“住改商”的房屋,电费是按商业收的,税费也是按商业缴的,为何只按评估市场价值的60%给予补偿?

  对此异议,听证会陈述人黄伯兴回应称,对国土房产“两证”齐全且产权登记为非住宅的房屋,以分类评估的市场价值给予货币补偿,“住改商”的补偿标准打六折是因为报建、产权登记手续等不同。如产权登记为住宅的房屋要成为商业性房屋,必须先向规划部门提出,再到国土部门补地价,*后还要在房产部门那里备案,所以“住改商的房屋”和商铺在地价上存在区别。

  为何要规划绿化带项目?

  回应:用于公益事业,分年度、分批分次进行征收建设

  “房子是我们花血汗钱买地建起来的,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物业。为何因为一个绿化带项目就要拆迁?建绿化带的目的是什么?”听证会参加人陶远东提出疑问,既然是惠州大道的绿化带项目,为何只征收马安这一段,而且只是南侧?听证代表周卫红也提出了相同的问题。

  “惠州市的城市规划是经过省人大批准,具有法律效率,现在征收用途是惠州大道绿化带项目,是用于公益事业的,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依法进行征收。”听证会陈述人王槐宗解释,只征收道路的一侧是因为城市发展是有计划推进,分年度、分批分次进行征收建设的。至于周卫红担心的征收土地的用途则毋庸多虑,凡是规划定为绿化和道路的市政用地,未来则会按规划实施,不会改变规划用途。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科员莫琳君补充解释说,“惠州大道是惠州市的一条主干道,也是马安至惠城区的主要通道,建设标准非常高。除了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绿化带等的建设也是工程的一部分。现在惠州大道的工程大部分已经完成,相信马安的居民已经初步感受到惠州大道建好后带来的便利。但马安新群段的绿化带、人行道等工程还没有完善,因此需要继续完善。希望马安居民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惠州大道的完善工程。”

  要一手交钱一手签约才放心

  回应:签署协议后规定天数内分两次支付

  “一手交钱一手签约才放心。”听证会期间,不少听证代表对于是否能够及时拿到奖补货币心存顾虑,多次提到要拿到钱才签约。

  听证会陈述人李赐斌解释称,补偿款支付通常是在签署协议后规定天数内分两次支付给被征收人,*次支付房屋补偿款,六个月的过渡安置费,也会在房屋腾空、水电结算完毕后,***支付给被征收人,不会拖欠。

  房屋价值如何确定?

  回应:土地补偿包含在房屋评估价值里

  听证会参加人周卫红提问,房屋的价值是如何评估的?“我们当初花了钱买地来建房的,为何没有关于土地的补偿?”

  听证会陈述人李赐斌解释称,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分类,结合被征收房屋的位置、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占地面积及土地使用权等情况,综合考虑其在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按照其评估价值进行补偿。同时,房地产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推选的。另外,土地不会进行独立的评估补偿,而是包含在房屋评估价值里一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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