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锦渡海关仓储费案 涉事物流被罚4536元

2014-09-24来源 : 互联网

5月8日南都相关新闻的见报版面。

南都讯记者米燕持续近五个月的“文锦渡口岸查验仓储费”案终于办结。近日,市市场***对涉事的深圳市润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处以4536元行政处罚。但核心问题“海关查验仓储费存在的合理性”依然存在争议。

案件延迟一个多月办结

今年5月初,有进口商向本报投诉,其进口的货物在文锦渡口岸接受查验时,被要求存入指定的物流仓储公司,查验合格提货时,遭遇该物流仓储公司不按实际标准收费。此后,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被指定的物流仓储公司“润海物流公司”实为深圳海关下属的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投资设立。润海物流在全市共有34个仓库,仅润海物流仓储公司在文锦渡口岸的仓库今年1到4月份的收入就达44万。

就此,深圳海关回应,深圳市润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是深圳海关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投资并经批准设立、*立经营的经济实体,业务范畴包括提供社会化的有偿仓储服务。

按照3个月办案期限,“文锦渡口岸查验仓储费”案本应在7月底完结,但因深圳海关所交资料不齐延迟一个月结案。昨日,南都记者从市场***罗湖分局获悉,该案终于于9月4日办结。

市市场***认为,深圳市润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海关监管仓业务,收费经过****的批准。该项收费属于广东省定价目录第十二项重要专业服务中的海关监管仓货物保管费,为**定价。深圳市润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被指是“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和“采取扩大收费范围的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市市场***决定处以深圳市润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行政罚款4536元。目前,该物流公司已经上缴了罚款,并将违法多收的仓储费用1536元退还给了举报人。

办案期间陆续收到相关投诉

市市场***罗湖分局认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是海关行政执法行为,不应收取仓储费,且更不应在口岸内设置惟一一家物流仓储公司。

南都记者发现,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关于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的通知》中有说明,要求口岸规范对进出口货物口岸检验和查验,凡与行政执法和管理相关收费项目,财政已提供资金**的,应立即取消。对暂时不能取消收费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从严核定。

市市场***罗湖分局表示,在案件办理期间,陆续收到关于深圳市润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违法收费的相关投诉,该分局将继续跟踪处理。

标签: 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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