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全“晒”年报 个体户可选“暗晒”

2014-09-24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黎明实习生周颖华 自从东莞全面推开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年审制度变成了企业自行提交年度报告,具体如何操作?昨**午,东莞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将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届时东莞所有市场主体信息将通过网络公开并共享,市民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便可查询。如发现企业公示的虚假信息,还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其中,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上或者纸质方式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必须通过网上报送。

60万户主体信息全公开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1-8月,东莞新登记市场主体75985户,全市实有市场主体达603849户。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张志云明确表示,10月1日起,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这60多万户市场主体的信息都将会在该系统显示,网址为http://gsxt.gdgs.gov.cn/。市民如果想知道某企业的信息,可上网登录系统查询便一目了然。

根据《条例》,市工商部门将通过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都将在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网店信息也要报送

对于企业来说,《条例》实施也意味着实施多年的年检制度废止,变为年度报告制度。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而个体工商户则是通过该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登记的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企业要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

四种情况列入“黑名单”

南都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企业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企业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这四种情形将会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届满3年仍未消失的,工商部门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提醒]

年报内容是否公开个体户请注意选择

东莞市工商局昨日表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报送,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2014年的年报,从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的6月30日。由于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时间上有重合,企业应当先报送公示2013年度报告后,再报送公示2014年度报告。企业年度报告必须通过网上报送,报送后的年度报告实时进行公示,工商部门不收取书面材料,不进行审核,不加盖印戳。

为了方便企业报送,市工商局将把资源优先向窗口倾斜,在全市各登记注册大厅配备电脑,供经营户年报使用,并安排一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指导协助网上填报。接下来,市工商局还将视年报申报情况,在33个基层分局开设年度报告接收专窗,方便个体工商户提交纸质年度报告。东莞市工商部门将在每年年度报告结束后,随机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对其公示的信息进行检查。同时,市民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有虚假,也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据张志云介绍,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上或者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两种方式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择通过网上报送的个体工商户,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操作。“个体工商户应先进行工商联络员网上备案,然后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报送。选择网上报送的话,年度报告内容将通过系统进行公示。其中生产经营信息由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由个体工商户报送时确定是否公示。”

而选择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向登记机关报送,且年度报告内容不予公示。东莞市工商部门在收到纸质报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南都记者了解到,无论个体工商户选择网上或者纸质报送的年度报告,工商部门都会对其进行抽查。

企业

年报信息必须网上报送公示。

个体户

年报信息纸质报送,会抽查,不公示。网上报送部分信息可选不公示,也会抽查。

标签: 东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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