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增值收益制度设计应考虑社会公平

2014-09-27来源 : 互联网

记者观察张小玲

近期经适房的增值收益成为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增值收益缴纳50%高还是低,经适房能否继承等实际利益上。业主代表方的诉求表达很明确,认为增值收益高了,经适房也应继承。这种观点表达可以理解,谁都希望为自己的利益尽可能多争取,但这种利益争取应考虑社会公平。

经适房是中低收入者享有的国家半福利性质的住房,占用的是社会资源。和商品房性质**不同,不以**和投资为目的。经适房获得者,是因为收入低住房困难,**给予的照顾和优惠。如果获得者从中*取差价,*取丰厚回报,显然有失社会公平,伤及的是制度本身,及整个社会的公平,导致其他人群对制度产生质疑。

若不能很好地解决利用经适房*取丰厚差价的问题,还会引发经适房中的虚假申报及**等问题。开着宝马奔驰去申请经适房、深圳经适房小区**近两成车辆价格超20万等问题均被媒体曝光。所以在征求意见会上,有人大代表就建议取消经适房改为廉租房。

而至于经适房继承的问题,同样也应回到政策制定初衷。政策只是照顾住房困难者,不是包办子孙三代。如果获得者的子女有出息,可以参与到商品房购买中。如果子女困难,依然可以参照后面的政策申请经适房。正如人大代表所言,这个继承和权益继承是两个不同概念,不是遗产的继承,只是一种使用权的继承。

因此,经适房的增值收益该如何计算?经适房如何继承?制度的设计都应基于两点,一是政策制定的初衷,二是社会的公平。否则,有违社会公平的制度在后续执行中会出现各类问题,引发新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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