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员服务扩容,受惠企业增至302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20天内须回应

2014-10-03来源 : 互联网

欧阳少伟运行一年多的企业专员服务机制近日做出修订和完善,不仅服务范围有所扩大,从区企业专员增至镇企业专员,还要求企业专员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迟20天内回应。

镇街**也要任服务专员

去年4月,顺德**“企业专员服务机制”,安排区委、区人大、区**、区政协四套班子的30多位**担任企业专员,一对一地挂点联系两三家**培育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战略咨询等服务。

区经科局数据显示,从去年6月正式运作至今,32名企业专员对85家挂点企业开展走访活动97次,向企业传达、解读*新政策;对企业提出的“老大难”问题,认真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目前,已解决或回复企业的诉求共163条,获得企业普遍认可。

在此基础上,为让这一服务机制的范围、措施、效果更加明显,让更多企业受惠,区委区府办提出了修订方案。按照方案,企业专员**限于区级干部,而是增设镇级干部。区级方面,继续由四套班子**及各相关区属部门常务副局长共54人担任;镇级方面,则由各个镇街**担任。

在增强服务队伍之外,受惠的企业也从原有85家骨干企业扩展到302家。其中,区级企业专员挂靠企业102家(有2家位于“两德”经济合作区内),而镇级企业专员挂靠企业200家。

企业可对处理结果作评价

为提升服务效果,新的企业专员服务机制在措施上也要求多元化,包括建立议事制度、充实企业联络员职能、开展线上线下的双向沟通等。

区委区府办要求,对企业反映问题需“限时回应”,凡是企业提的问题必须有跟踪、有落实、有结果。比如,自受理企业诉求事项之日起计,企业专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或10个工作日内直接回复;另外,各部门/镇(街道)自接收企业专员(专员联络员)转交问题、事项之日起计,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进展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专员(专员联络员)及企业联络员。若自企业专员受理企业诉求事项之日起计,逾期20个工作日未有“处理结果”填写,则视为“超时解决”。

修订方案还建立了评价机制。例如,每条“企业诉求”由企业对“结果满意度”实时评价;每年度企业专员自评+企业总评;每年度企业专员对各区属部门、镇街进行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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