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糊口津贴尺度

2014-10-03来源 : 互联网

***、财务部日前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糊口津贴尺度。

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甲士、伤残人民差人、伤残国度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尺度、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甲士遗属、病故甲士遗属)按期抚恤金尺度、“三红”(在乡退伍赤军老兵士、在乡西路军赤军老兵士、赤军失散人员)糊口津贴尺度,在现行根本上提高20%,农村“三属”按期抚恤金尺度在现行根本上提高40%;在乡老复员甲士按期定量津贴尺度在现行根本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带病回籍退伍甲士、参战参试人员的糊口津贴尺度由现行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360元,中心财务和处所财务按比例承担经费。同时,国度还对2011年纳入优抚**规模的烈士老年后代和农村籍老义务兵糊口津贴尺度进行了初次调整,烈士老年后代中心财务津贴尺度每人每月增添7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添津贴5元。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甲士抚恤金尺度为每人每年52360元、50700元、49040元,别离比2013年提高了8730元、8450元、8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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