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碾死下车乘客 司机获刑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杨秀伟阮锦平叶颖诗乘客下车后滞留在车头前方整理行李,江门一名大巴司机李某未看清路况,驱车在行进中将该乘客辗压致死。李某随后投案自*,日前被蓬江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8个月,缓刑1年。

2014年2月23日13时10分,李某驾驶该辆大客车在江门一汽车站落客区落客,之后车辆右转过程中,未能注意到在车前方的乘客陈某,致陈某被其驾驶的大客车左前轮辗压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鉴于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罪,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蓬江区**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在日常的乘车过程中,乘客往往习惯在下车后整理行李,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乘客应在下车后,尽快离开落客区,避免进入司机视线盲区。

车站也应该设置落客区与客车通道相分离的安全区域,并指定人员指挥车辆在落客区,**乘客安全离开才通行,以**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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