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恶汉深夜家中纵火 将妻子女儿表妹锁屋内

2014-10-11来源 : 互联网

   杨秀伟  阮锦平 李磊 因琐事与孕妻争吵,蓬江杜阮一男子黄某在家中纵*泄愤,并在大*燃起后将妻子、女儿、表妹锁在屋内。近日,蓬江区**一审决定以放*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年。

  2014年4月9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黄某酒后回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某村民委员会的住宅,因生活琐事与已怀孕三个月的被害人黄某妹(被告人黄某的妻子)在客厅东南面的卧室内发生争吵。为泄愤,被告人黄某使用一条煤气管和一个矿泉水瓶,从助力车油箱中抽取约半瓶汽油,返回屋内将汽油泼洒在被害人黄某妹摆放在房门旁装有衣物的行李袋上,然后用打*机点燃,导致行李袋剧烈燃烧及被害人黄某妹身上着*。被告人黄某随即转身离开卧室,并将房门反锁,导致被害人黄某妹、女儿黄某敏和表妹何某眉被大*困于房内。

  后大*发出的声响及求救声引来了被告人黄某的家人,卧室内外的人员合力打开房门,被害人黄某妹在用棉被扑熄身上的*后,与何某眉冲出卧室。而被告人黄某随后也冲进卧室内将女儿黄某敏救出。被告人黄某的家人和消防队员一同将大*扑灭。大*造成卧室内的物品被烧毁,被害人黄某妹的鼻唇部、胸部、双足被烧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妹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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