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开工前必须先存防欠薪保证金

2014-10-11来源 : 互联网

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开通专门账户***预存一定数额**金,一般为合同总造价的2%,在10万至200万元之间。当发生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时,该笔资金将用于发放被欠薪工人工资。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和广州市建委联合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行业是农民工讨薪高发行业。据悉,目前广州有3000多个建筑施工工地、逾35万名工人,广州每年的欠薪案中,建筑行业案件几乎占一半。为防止建筑行业欠薪现象,广州从2009年起建立了建筑行业的工资支付**金制度。

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都将适用《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广州市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总造价的2%(不超过200万元,不低于10万元),***存入施工企业**金专用账户。具体而言,特级、一级施工企业不超过200万元,二级施工企业不超过150万元,三级施工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不低于10万元。这与2009年执行的老办法封顶金额300万元相比,封顶金额下降了100万元。

当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且符合相关办法规定的**金提取条件时,人社行政部门通知建筑施工企业和开立专用账户银行从该企业工资**金专户中提取相应资金,在人社和建设行政部门监督下,发放被欠薪工人工资。

建筑工程中违法分包、转包或者容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现象比较普遍。根据《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招用的工人承担工资支付责任,总承包企业(工程中标单位)承担垫付工人工资责任。

连续两年不欠薪可申请**金减半

建筑施工企业在广州开立工资**金专用账户之后,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且存储工资**金已达*高限额,即可申请工资**金*高限额减半。

但是,已办理*高限额减半的建筑施工企业一旦再发生因欠薪提取工资**金支付工人工资,将会取消其*高限额减半的优惠,并需要按要求补存工资**金*高限额差额。

两年内多次欠薪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管理办法》,提取工资**金专户资金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建筑施工企业未在15个工作日内补足的;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两年内多次发生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故意制造拖欠工资假象,采取欺骗手段套取**金专户资金的,由人社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建设行政部门依据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标准对其不诚信行为予以扣分,并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告公布。

焦点

万一工资**金专户资金不足以发放全部欠薪工资怎么办?《管理办法明确》,提取专户全部资金按比例发放,即发放工资=应发工资×(工资**金/欠薪总额)。未发部分则需要引导工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责任。

采写:裘萍马艺天

标签: 广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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