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区
树木、秸秆、重油等都属禁用范围
新版《规定》更加注重空气质量的改善,明确规定要求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报市**批准后实施。禁燃区内禁止使用原煤、粉煤、重油、渣油、树木、秸秆等高污染燃料。饮食行业应逐步淘汰燃煤、燃油炉具,**使用气、电等清洁能源,减少废气、噪声污染。
“**普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的使用,可进一步减少酸雨和灰霾,改善空气质量。”据惠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污染燃料主要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清洁能源则是指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清洁燃料。
了解到,惠州虽然早在上世纪90年代普遍使用瓶装液化气和管道煤气替代蜂窝煤,但蜂窝煤、煤炉等并没有**消失。2013年7月,惠州市**曾*次发出通告,划定惠城、惠阳、仲恺和大亚湾的中心城区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关键词 环保违法
违法排污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新版《规定》还要求,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恶臭气体、饮食油烟、放射性物质以及振动、电磁波辐射、光污染、消耗臭氧层物质等对环境有污染和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设置污染防*设施,依法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版《规定》更加凸显惠州重典*污的决心。如《规定》在“罚则”中提及:“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而旧版《规定》在“罚则”中也有提及,“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环保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旧版《规定》中可向人民**起诉的仅指“当事人对依照本规定所作处罚、处理决定不服的”情况,而新版《规定》提及的**犯罪的,将按*高人民**、*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新版《规定》中,有关黄标车的限制内容也被写入,提出城市规划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和实施黄标车淘汰制度;在用的机动车辆,其废气和噪声排放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并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证。
关键词 行政审批
取消《临时排污许可证》
新版《规定》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了内容删节,譬如取消“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试生产(运行)”审批事项和《临时排污许可证》,规定通过环保部门核查并领取《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即可投入试生产(运行),且须在规定的试生产(运行)期限内进行验收。
新版《规定》提出,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住宅区、医疗康复区、科研文教区、行政中心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项目或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区域建设规定。
对比旧版《规定》,关于“环境功能区的划分”的内容在新版中被整章删除。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近年来国家、省对水环境、声环境等功能区的划分有了专门的技术规范,因此新版《规定》中,关于“环境功能区的划分”的内容被整章删除。
禁燃区内这些禁烧
煤
包括原煤、粉煤
油
包括重油、渣油
木
包括树枝
和秸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