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九新界“影子宾馆”多 申诉专员建议加强打击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康殷访港过夜旅客多年来稳步增长,近年来香港更出现不少没有领取牌照的“影子宾馆”,造成了滋扰居民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今年6月香港申诉专员公署宣布对旅馆业展开主动调查,昨日公布的结果显示,过去三年每年只有53到171宗无牌旅馆检控个案,定罪率偏低难以起到阻吓作用。申诉专员建议港府因尽快修改法律,加派人手卧底取证。

酒店不足客房供不应求

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酒店数目为228间,提供70630个房间,而宾馆有844间,提供7886个房间,酒店和宾馆合计提供78516个房间。

今年上半年,内地访港旅客就比去年同期增长16%,过夜内地旅客同比增长13.7%。与此同时,香港酒店房间却供不应求,价格**不下。以今年上半年的数据为例,香港所有类型酒店的平均入住率达到89%,持牌旅客宾馆的入住率为88%。

供需失衡导致“家庭旅馆”(开设在住宅大厦内)和无牌旅馆的出现。去年12月,北角五洲大厦发生*警,酿成1死20多人受伤,其中包括入住该大厦内旅馆的旅客。事件揭露在该大厦内,除持牌旅馆外,也有为数不少的无牌旅馆。因此,公众高度关注**能否妥善规管旅馆业。

今年6月,香港申诉专员公署宣布就香港旅馆业展开主动调查。申诉专员刘燕卿表示,香港自1991年起修订《旅馆业条例》对旅馆业进行规管,而民政总署对相关旅馆进行发牌管理。截至2013年,香港有1600家持牌旅馆。

要求入住旅客回港作证难度大

为加强打击无牌旅馆,民政总署牌照处执法分组从2011年起由具执法经验的消防处人员组成,并增加人手和聘用具执法经验的前线人员。鉴于近年有无牌旅馆为掩人耳目只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和交易,牌照处已成立专责网络执法小队,浏览互联网网页、讨论区、博客专栏等,一方面搜寻怀疑无牌旅馆的信息和情报,另一方面呼吁旅客选择入住持牌旅馆。

依照法例,无牌经营旅馆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并可在罪行持续期间每天另加罚款2万元。但过去三年(2011至2013年),每年有53到171宗无牌旅馆检控个案,而定罪*高为罚款5万港元到监禁3个月,定罪率偏低。

香港民政总署透露,过去三年被裁定无牌经营旅馆罪的所有个案,牌照处的执法人员均是以乔装顾客方式成功搜证以作出检控。

对于检控数字偏低,民政总署解释,无牌经营旅馆属刑事罪行,可被判监禁及留有案底,因此法庭对证据的要求十分严谨,裁定罪名成立的举证准则是要求无合理疑点,而牌照处必须确证有关处所提供收费的短期住宿,才能提出检控。

虽然该处人员在巡查中往往发现到“间接证据”,例如处所被分隔成多间房间、由旅客所提供以日租方式租住的收据,但曾入住的旅客往往**提供证人口供或不愿意回港出庭担任证人。而律政司认为,单凭上述“间接证据”并不足以确证当日有人在该处所经营无牌旅馆,因此不建议提出检控。

影子旅馆普遍影响市民生活

申诉专员公署调查期间,先后视察了铜锣湾、北角、尖沙咀以及旺角,发现影子宾馆颇为普遍,住户日常生活受影响,单位被分隔成多个房间,通往房间的走廊狭窄。

申诉公署**调查主任冯天丽表示,根据公众意见和报章报道,大厦居民反映大厦开设宾馆后,卫生变差,水电负荷增加,维修费上升并出现*安问题,批评民政总署没有咨询大厦居民而批出牌照,并要求居民自行举证监控宾馆是不负责任。

申诉专员刘燕卿指出,由于《旅馆业条例》已经实施20多年,现行条例检控的门槛偏高,法庭又不接纳间接证据。因此在调查中建议,法庭容许间接证据,让民政总署可向法庭申请入屋令,以便进入有关处所视察,牌照处应改变策略,如增加成效更高的卧底巡查,并希望提高*高刑罚,以收阻吓作用,提升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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