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要先保护自己,再设法救人”

2014-10-17来源 : 互联网

《16岁少年救人溺亡》追踪

何永华10月2日下午,大岭山南华学校初********救落水女生小美,自己却不幸溺亡。大岭山公安分局已经为冯育江申报见义勇为称号(详见昨日报道)。昨日获悉,目前东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对此展开评定工作。由于需要走程序,结果有望在本月底出来。

这一两天就回老家办理后事

昨日下午,冯育江的父母来到大岭山杨屋派出所,为儿子办理死亡证明。冯家人称,这一两天就回老家,处理完后事再回东莞。

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说,目前尚未拿到公安部门的认定材料,所以奖金暂时无法拨付。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评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已收到大岭山公安分局的申报材料,但因材料不够充分,在证人证言、事发现场等方面还需要去完善和补充诸多细节,初步预计需要20个工作日。

被救女孩“身体**情绪有些低落”

事发当天,被救的15岁女孩小美,上岸后不久就与其他女同学离开了现场。冯育江的父母前日在采访时说,被救女孩以及家人一直没有露面,“人已经死了,我们倒不是说要女孩以及家人怎么样,就是想了解一下当时儿子救人过程以及细节。”

昨日下午,再度面对的采访,冯育江父母对此已经表现得很淡然,“见不见面,感不感谢,都已经不重要了。”他们得知被救的女孩只有15岁,被吓得不露面是可以理解的。

事后,也曾经试图联系被救女孩小美。因为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大岭山警方婉拒了的采访要求,警方称,小美是大岭山本地人,“她的身体已经**,但情绪还有些低落”。

未成年人*先要学会保护自己,继而再想法救人。遇到此类事情,*先要保持冷静,其次要大声呼救,找大人来帮忙,还应打电话救助。在森林公园的水库边上,其实可以找些树枝或者木条,抛给落水者。

———大岭山南华学校校长徐向阳

[被救方说法]

“我们打算带女儿当面道谢”

昨日傍晚,找到被救女孩小美的家,小美家的房子很旧,只有她的妈妈在家。据小美妈妈说,小美学习成绩差,初二没读完就辍学。昨日,小美开始到一家手工作坊上班。当问到为********家属道谢,小美妈妈说:“我的女儿是被别的女孩拖下水的,另外我们也不知道冯家住在哪里,怎么联系他们。等女儿回来,我想晚上带着她去找冯家人当面道谢”。

[热议]

超出能力范围见义勇为,应该吗?

16岁的冯育江本身就是个未成年人,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还是前往相救,结果牺牲了自己。“在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情况下,是否值得拿命去见义勇为”成为热议的焦点。

见义勇为基金会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

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相关负责人说,对于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东莞之前也有先例,但比例不高。“我们一直都是提倡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见义勇为。对成年人是这样,对未成年人更是这样。”这名负责人说,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宣传,但如果涉及未成年人,基金会一贯态度是不提倡,不宣传。“未成年人是整个社会保护的对象,他们*先应学会保护自己。”

学校救人要讲究方法搭上性命得不偿失

冯育江就读的大岭山南华学校校长徐向阳说,“冯育江见义勇为救人的精神是可嘉的,但救人的方法值得商榷,不提倡同学们学习。未成年人*先要学会保护自己,继而再想法救人。”

徐向阳说,冯育江本身是未成年人,自己又不会游泳,在这样的情况下,贸然去救人,如果不讲究方式方法,多半会殃及自身。事后在全校的通报会上,他跟同学们说,遇到此类事情,*先要保持冷静,其次要大声呼救,找大人来帮忙,还应打电话救助。“在森林公园的水库边上,其实可以找些树枝或者木条,抛给落水者。”徐向阳说,未成年人救人如果不讲究方式方法,很有可能造成的悲剧是,人没有救上来,反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这是得不偿失的。

冯育江父母会让他先上岸再找树枝来救人

对于不会游泳的儿子救人溺亡,冯育江父母说,儿子从小就有正义感,一直想当兵。“他一直认为军人是*有正义感的。”冯育江父母说,儿子救人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我们支持他去救人,但方法是错误的。如果是我们在现场,肯定会制止他下水救人,而是让他先上岸,找一些树枝过来,去拉落水的女孩。如果这样,儿子的命也就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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