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30分流动人口子女可申请公办学位

2014-10-17来源 : 互联网

各区**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入户指标数,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流动人口,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产权房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学位新生排名。昨日,佛山市流管办草拟的《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22日前可将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到流动管办。传真:0757-83039280;邮箱:fsslgb@126.com。

意见稿中,新市民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佛山居住的,已在佛山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年)居住证的新市民。了解到,根据公安部门的*新统计,目前佛山的常住人口已经超过800万,其中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有422多万,超过了佛山本地户籍人口近40万人。意见稿中规定,区**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入户指标数。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流动人口,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缴纳了社保的,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享受将户籍迁入佛山市的待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在我市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住房**面积标准的;申请人在佛山有合法职业连续满3年的)。

对积分达到入户条件并取得入户指标但暂不愿意入户的流动人口,1年内凭有效的居住证和积分入户通知书在居住地享有多项权益和公共服务:其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同等的义务教育、申请住房**待遇、申请社会救助、享受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等。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流动人口,其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新生排名。其中,区**根据各区、镇(街道)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和外来常住人口规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学位,用于安排积分达到30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读镇(街道)**学位。各区流管办每年5月底前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按照全区或分镇(街道)依据父母积分高低对普通借读生进行排名,**次排名录取后,在入学指标数有空余的情况下,可调剂分配入学指标数。各区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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