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电条例何以遭“棒喝”?

2014-10-17来源 : 互联网

马后炮 

□马志海

近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关于广州*次禁售、再次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引发了市场、行业等多方质疑,广东省政协委员杨中艺甚至毫不客气地批评《条例》,称其“简直是儿戏”!

一直以来,**做点什么事,只要是方便管理的、能挣GDP的,都是雷厉风行说一**。就拿城市交通管理来说,当年都是一拍脑门禁止小排量汽车走大路上高架,说是小车影响市容又妨碍了**豪华车;后来又一拍大腿禁了摩托车,说是为了社会*安防盗*;等开摩托的都两轮换四轮,把广州的大街小巷给塞到七荤八素,**的新招数马上又来:某年某月的某一夜,一声令下,广州搞起了车牌摇号和拍卖。当然,过去咱**做事,那一定是要营造一致支持、衷心拥护的大好局面的,反对的声音可以有,但指望办事“有商有量”是很难的。后来毕竟也进步了,有些事项都开始有模有样地搞起听证来了。现在回过头来看,像禁摩限小这等事情,如果放到现在,恐怕就没那么容易通过了。

这一回,咱**又进步了,把禁电动车这么小的一件事也公开拿出来讨论,而且还是法制办牵头,先定条例再执行,这可真是依法*国的小典范啊!

然而,条例甫一浮头,即遭社会各界的齐声“棒喝”式的反对,不仅是靠电动车谋生的快递小哥送水工反对,省**参事王则楚、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媒体人苏少鑫都以不同方式多个角度表达反对意见,可谓有理有力有节,省政协委员杨中艺更是好似无话可说地批评《条例》“简直是儿戏”。

真难想象,这个《条例》有多离谱,会遭到如此的“迎头痛击”呢!法制办的同志挺委屈:我们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是不预设立场的、我们也是按程序来的!诸多解释也是端得有理。

依我看,条例之所以犯了众怒,除了上述诸君从法律政策民生环保等各个角度把条例打成了筛子以外,根本原因在于话题的设置有问题:你的针对性太明显了,直接影响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直接影响到相当一部分人的生计,而且条例准备赋予**的权力,居然是直接剥夺公民的销售、购买、使用合法商品的权利。

法制办一再声明不预设立场,但恰恰这个《条例》是在立场上出了问题。其根本性质就是扩充**干预市场的权力,剥夺公民合法消费使用的权利,这无论是讲政***律还是讲良心,都是讲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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