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旅客从香港回来经中山港入境时,口袋及*夹中藏匿4台iPhone6手机选择无申报通道进境,该旅客**走私手机进境案被查,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规定,在香港购买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且折合人民币后未超过****规定的居民进境5000元人民币,属于免税额度。有旅游认为购买1部16G版iPhone6价格5588港币,折合人民币低于5000元不应征税。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规定,手机属于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无论是邮寄还是携带必须申报征税方可入境。目前规定手机税率为10%,也就是说,旅客从香港购买携带一台16G的iPhone6手机入境,需征税400多元人民币。中山海关表示,对于不愿意缴纳税款的旅客,可选择将手机作“退运”处理。但对于存在恶意隐藏或者故意不报或少报,涉及走私违规、违法等情况的,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