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指楼盘拒受公积金 要求重签贷款申请合同

2014-10-19来源 : 互联网

当下楼市是市民*为关注的焦点之一,无论购房者还是开发商均表现得谨小慎微,近日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对买房者而言,能否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十分重要,毕竟使用公积金贷款或是使用商贷及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极大地缓解还款压力。不过,位于龙华新区民*办事处的玫瑰四季楼盘昨日则发生了一起关于公积金贷款权利的纠纷。

业主到售楼处拉横幅**

昨日上午,玫瑰四季楼盘数十名业主到售楼处拉横幅**。业主向先生介绍,其在今年8月16日玫瑰四季开盘时购买了一套新房,当时特意向销售人员询问能否使用公积金,销售人员当时称该楼盘未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备案,所以与向先生一道有数十名业主未能采用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组合的方式进行贷款。

今年9月上旬,该楼盘开发商华业地产完成了该楼盘的公积金备案,向先生等人也是事后才得知此消息,而此前购买的新房能否再重新使用公积金贷款成为先购房的业主与开发商的争论焦点。

向先生等人强调,如果其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的方式,那么每月将少还1000元-2000元不等,这将极大地缓解还款压力。而他与销售人员沟通时对方却表示,已签合同的无法更改,只能之后再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向先生称,各银行、公积金中心以及国家政策均表明,只要开发商在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备案,开发商无权**业主做组合贷款方式,否则就是违法,也严重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双方表示将继续进行协商

此外,业主购买该楼盘使用的利率为基准利率。“目前购房的利率很少有基准利率了,我们到银行去询问,银行说是华业要求的,这明显属于**条款。”向先生说。

业主们还表示,其购买的新房阳台的采光面与开发商宣传的不符合,部分阳台采光面积不足一米,这是在参观样板房时根本想象不到的问题。

上述这些业主表示,对于现在暂未放款且需要采用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各位业主,开发商应与其重新签订贷款申请合同,并允许业主自由选择银行网点进行贷款,同时妥善解决阳台的阳光遮挡问题。

昨日下午,民*办事处介入调解,就业主提出的几项要求进行协商,当天虽未达成一致,但双方均表示仍有商量余地,将继续进行协商。

楼盘回应

建议购房者办理“商转公”

该楼盘销售经理袁先生表示,并无销售人员**业主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实际上,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备案需在预售证下来之后方可进行,公司在楼盘开盘前三天拿到预售证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期间经过三个星期才完成手续,所以开盘前期确实未完成备案,业主当时也就无法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9月上旬备案完成,但之后也只有四名业主使用公积金贷款。

袁先生表示,目前已签订合同的业主并非不能转成公积金贷款,**可以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做“商转公”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现在国家政策已经放宽,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至于有业主反映该楼盘贷款使用基准利率一事,袁先生表示这并不是开发商所能决定的,使用何种利率**是银行说了算,并且售楼过程中销售人员也并没有限定也不可能限定购房者在哪家银行贷款。与玫瑰四季楼盘合作的银行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及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所以对于业主的这一方面诉求开发商方面是无能为力的。

而对于部分户型阳台的采光面积小的问题,袁先生表示在销售之初就已和业主言明,面积差不多、户型相似但采光弱的户型价格普遍要低于采光好的近20万元左右,业主在购入时就应有所了解,所以这也并非是开发商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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