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先照后证改革事项目录》(41项),拟在条件成熟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实行。
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就支持自贸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形成具体支持意见,并于去年9月26日以规范性文件正式下发。工商部门在自贸试验区**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试行年度报告公示制,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优化营商环境。工商总局支持自贸试验区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除***已明确的“先照后证”事项外,支持自贸试验区按照区内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目前,在征求审批部门的意见后,形成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先照后证改革事项目录》(41项),拟在条件成熟时在自贸试验区**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