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患者“压床”困扰康宁医院

2014-10-22来源 : 互联网

观澜人民医院,病人正在打点滴。陈文才摄

市康宁医院压床病人上升45%,北大深圳医院压床欠费*多,达248万元。深圳市医管中心近日公布*新数据显示,深圳医院压床问题仍很严重。由于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压床问题已成“陈疾”,建立多部门合作长效机制显得十分必要。

北大深圳医院被欠费*多

病人陈生(化名)因脑血管意外进入深圳市人民医院*疗,因有后遗症,家人以照料不便为由不肯出院,医院多方联系希望其转往康复*疗中心,但家属坚持不走。这种现象在医院俗称“压床”。

2013年,深圳市属8家医院有62名压床病人,其中压床时间在3年以上的有6人,*长的是市二医院神经内科一个病人,住了7年多。深圳市医管中心近日公布的*新数据显示,按照住院时间30天以上、达到出院标准而因各种原未出院的认定标准,截至今年10月10日,市属11家医院**有40名压床病人,累计住院床日数15147个,累计欠费421.6万元。其中,压床病人*多的为康宁医院,共有16人;累计欠费*多的为北大深圳医院,共248万元。这些还不包括市二医院的数据。

实际上,深圳各区级医院也大多碰到此类问题。压床现象不但占用宝贵的**医疗资源,还对正常医疗秩序带来冲击。

四大原因造成压床“顽疾”

多家医院反映,造成“压床”主要原因,一是病人为“三无”人员。此类病人除原送院部门初期支付少部分*疗费用外,后续费用往往需要医院解决。以深圳市康宁医院为例,现共有压床病人16名,较去年同期上升45%,占用床日数和欠费总额也大幅上升。

此外,病人家属因为家庭成员之间赡养责任引发的矛盾、经济上确有困难等原因将照料责任甩给医院。此类病人除离退休人员和参加了医保的人员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病人欠缴住院费用。

病人与相关方纠纷也会造成“压床”。病人与本院在*疗过程、效果等问题产生纠纷,或与外院产生纠纷后送至现医院,或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等事项产生纠纷,事情未得到解决前迁怒于医院,拒不出院。

还有少数病人要求长期住院。主要原因是深圳市目前没有规模大的条件好的养老院或老年护理院,住在医院有人照料和护理。虽然,这部分病人费用基本可以支付,但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

压床问题目前无解决良策

深圳市卫计委表示,目前没有什么强制性手段让压床病人出院,只能由医院和患者协调解决,或者报警。但在操作中,报警并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呼吁医患双方坐下来调解。实在调解不成,医院可以走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打官司耗时长,医院多半不愿走诉讼途径。

为此,深圳医管中心今年6月发布《公立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双向转诊技术标准》,希望让市属公立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实行转诊完成后续*疗,以此缓解压床问题。7月9日,市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及市中医院与深圳龙城医院(三级康复专科医院)签订康复患者双向转诊协议。政策实施至今,已有近20名康复期病人转诊至龙城医院。

深圳市医管中心介绍,双向转诊对缓解压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运行机制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加之部分病人家属对康复医疗机构了解较少,下转的病人数量有限,未来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而在医院看来,通过转诊来解决医院“压床”问题,只能起到缓解作用,并不能解决。

[建议]

政协委员

压床欠费应纳入征信

压床问题在今年“两会”期间也引起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的关注。“应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承接大部分压床病人做后续诊疗。”有人大代表建议利用当前医改和加强社会养老保障相关政策,部分病人由社保基金支付住院费用,部分特殊病人由社会救助基金、福利彩票金、慈善基金等方式支付部分费用。

“针对不同类型的压床问题,应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市政协委员骆冰就认为,对“三无”病人,建议确定各送病人到医院的单位(公安、民政、街道办、救*站等)为病人责任单位,负责向医院缴纳救*费用,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已经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

对因家庭贫困等原因被家属留在医院的病人,骆冰建议民政部门要调查核实病人家庭经济状况,确有困难的应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并办理*低生活保障,敦促其家属尽快接回,“而对因医疗纠纷长期占据床位的病人,司法、信访、卫生行政等部门要当及时介入,引导病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政协委员认为,卫计部门应对现有压床病人欠费情况进行集中梳理,对于有支付能力或有明确支付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病人,会同医院予以追缴,拒不缴纳费用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并由征信部门计入诚信档案。

医管中心

解决陈疾需长效机制

也有医院建议,深圳市红十字会也应介入“压床”病人的救助。从1997年开始,就有不少市人大、政协代表提出,希望设立深圳市医疗慈善基金。2004年,深圳市红十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启动。

根据相关规定,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由五部分组成,一是每年从市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提取部分资金;二是接受境内外依法成立的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三是红十字会依法不定期组织的各类募捐活动的收入;四是由专项资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等增值活动所取的利息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五是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专项拨款和资助。

“该政策实施以来解决了一定的经济困难压床病人的经济救助,但彻底解决经济困难压床病人的经济救助,还需要各相关部门合力。”市红十字会表示,对出院后的经济困难人群也会根据《深圳市红十字会救助管理办法》给予救助。

深圳市医管中心介绍,深圳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打击涉医暴力伤害专项*理行动促成部分医疗纠纷的终结,减少了压床病人。此外,双向转诊机制也分流了部分康复期压床病人。但市医管中心也认为,应继续探索完善多部门合作,建立解决压床问题的长效机制。

采写:张小玲徐龙晨

标签: 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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